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自2025年3月21日起,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调整旗下部分指数基金的相关费用安排。具体而言,上述基金的指数使用费将由基金管理人自行承担,同时相关法律文件内容也将进行相应修订。此次调整后,管理人旗下全部指数基金的指数使用费均由公司自行承担。
一、适用基金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基金:
• 永赢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永赢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永赢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其他事项说明
管理人将对基金合同中"基金费用与税收"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相应更新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内容。本次修订已履行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将于2025年3月21日正式生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在公司官网(www.***.com)和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
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信息,可通过公司官网或客服热线(400-805-8888)进行咨询。
投资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将秉持专业精神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对基金收益做出保证。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人应充分了解基金风险特征,在听取适当性建议的基础上,审慎决策。投资前请详细阅读法律文件,全面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市场观察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请联系邮箱:News_Jubao@163.com
聚焦商业经济报告和前瞻商业趋势分析,市场观察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