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驱动力新的 驱动力B股 股票号:600841 900920 序号:临2025-013
上海市源动力车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新增加起诉、诉讼及
相关进度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我们公司于2024年8月2日、8月15日、8月21日、8月28日、10月10日、11月1日、12月3日和2025年1月4日、2月8日分别公布了《关于诉讼情况的公告》(临2024-042)、《关于上汽红岩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临2024-044)、《关于上汽红岩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临2024-045)、《关于上汽红岩诉讼及部分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展公告》(临2024-051)、《关于上汽红岩诉讼及部分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展公告》(临2024-058)、《关于新增诉讼、仲裁及有关进展的公告》(临2024-063)、《关于新增诉讼、仲裁及有关进展的公告》(临2024-066)、《关于新增诉讼、仲裁及有关进展的公告》(临2025-002)和《关于新增诉讼、仲裁及有关进展的公告》(临2025-007),具体详见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相关公示。现就企业2025年2月新增加起诉、诉讼和有关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新增加起诉、诉讼状况
据统计,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下称“上汽红岩”,含其控股子公司上汽红岩挂车车桥(重庆市)有限责任公司,相同)及我们公司于2025年2月1日到2025年2月28日做为上诉人提出诉讼、诉讼并作为被告人收到起诉书的诉讼、诉讼事宜总计26项(都未审结),涉案人员本钱11,129.02万余元,占公司总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公司净资产的2.01%;在其中,上汽红岩及公司为被告的合同纠纷案等起诉、诉讼数量达到22项,标底金额(本钱)为1,702.99万余元;上汽红岩及公司为原告方合同纠纷案等起诉、诉讼数量达到4项,标底金额(本钱)为9,426.03万余元。
以上起诉、诉讼事宜中,金额超过1,000万余元的诉讼、诉讼状况:
企业: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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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增加部分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状况
上汽红岩以及公司于2025年2月1日到2025年2月28日接到法院送达的相关法院强制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材料如下所示:
1、上汽红岩于近日接到重庆市渝北区法院送达执行裁定书【(2025)渝0112执保224号】,因哲弗智能控制系统(上海市)有限公司与上汽红岩买卖合同纠纷,人民法院已判决被查封、冻洁或扣留上汽红岩户下使用价值100万元资产。
2、上汽红岩于近日接到重庆市渝北区法院送达执行裁定书【(2025)渝0112执保178号】,因宝克(我国)检测设备有限公司与上汽红岩承揽合同纠纷,人民法院已判决冻洁上汽红岩存款120万余元。
三、比较大起诉、诉讼的进展
上汽红岩以及公司于2025年2月1日到2025年2月28日接到高于1,000万余元诉讼裁决书3份,详情如下:
1、兴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支行诉上汽红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二审判决状况:
因兴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支行诉上汽红岩金融业借款纠纷,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已进行了一审判决(详细《关于新增诉讼、仲裁及有关进展的公告》(临2025-002),裁定上汽红岩还款兴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支行借款本金10,700万余元及利息等。因上汽红岩申请办理起诉,上汽红岩于近日接到成渝金融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2025)渝87民终83号】,判决如下:驳回申诉,驳回上诉。
2、光大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行诉上汽红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二审判决状况:
因光大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行诉上汽红岩金融业借款纠纷,上海金融法院已进行了一审判决(详细《关于新增诉讼、仲裁及有关进展的公告》(临2024-063),裁定上汽红岩偿还光大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行本钱18,000万余元及利息等。因上汽红岩申请办理起诉,上汽红岩于近日接到上海高级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2024)沪民终686号】,判决如下:驳回申诉,驳回上诉。
3、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渝北区分行诉上汽红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二审判决状况:
因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渝北区分行诉上汽红岩金融业借款纠纷,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已进行了一审判决(详细《关于新增诉讼、仲裁及有关进展的公告》(临2024-066),裁定上汽红岩还款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渝北区分行贷款本息24,900万余元及利息等。因上汽红岩申请办理起诉,上汽红岩于近日接到成渝金融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2024)渝87民终6047号】,判决如下:驳回申诉,驳回上诉。
四、对上市公司的危害及风险
一部分起诉、诉讼早已二审判决或判决,上汽红岩现阶段正积极与原告和利益相关方开展协商处理,但仍存在上汽红岩相关资产被银行起诉风险;一部分起诉、诉讼已经系统中,最后的结果有待观察,对该企业2025年度盈利或过后盈利的危害具有不确定性,企业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和案子工作进展进行一定的账务处理,最终影响以有关法院判决书或判决及年度审计报告结果为准。
上汽红岩相关起诉、诉讼对上汽红岩的长期运营、正常运转造成较大影响;但是不会对该企业非重型卡车业务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上汽红岩以及公司在制造运营过程中很有可能应对风险详细企业《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公示。
公司后续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工作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源动力车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5年3月5日
股票简称:驱动力新的 驱动力B股 股票号:600841 900920 序号:临2025-012
上海市源动力车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贷款担保工作进展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上海市源动力车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7月6日、8月2日、9月4日、10月9日、11月6日、12月5日与2025年1月4日、2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了《关于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24-036号)、《关于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24-043号)、《关于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24-052号)、《关于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24-057号)、《关于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24-064号)、《关于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24-067号)、《关于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25-001号)和《关于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25-008号),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下称“上汽红岩”)回购担保业务担保余额金额为134.88万余元,现就截至2025年2月28日上汽红岩的回购担保业务流程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为推动重型卡车业务销售,融合重卡行业国际惯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在协议约定特定条件下,存有为信誉良好的经销商和终端用户向上海汽车集团会计有限公司、安吉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给予债权收购或租赁权回收等贷款担保(即回购担保业务流程)。以上被担保对象为通过上海汽车集团会计有限公司、安吉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审批,合乎开拓市场标准的经销商或终端用户。上汽红岩的上述回购担保业务流程均得到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核。
二、上汽红岩融资担保业务工作进展
2022年至今,受重卡行业断崖式下滑和企业之间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重型卡车全产业链运营压力越来越大,上汽红岩发生一部分经销商和终端用户未能按期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的状况。为规避风险,2022年10月,上汽红岩已经停止了新增加进行以上二项融资担保业务。在企业2023年4月21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后,上汽红岩依据股东会议决议,未在新增加进行有回购担保职责的重型卡车整车销售业务流程,原来贷款担保存量业务每月降低。2022年底、2023年底上汽红岩回购担保业务流程对外开放担保余额各自金额为81,918.36万余元、13,415.40万余元。2024年间,一部分经销商和顾客依据与金融机构的回购担保业务流程承诺履行合同还贷,担保余额每月进一步降低;截至2025年2月28日,上汽红岩以上回购担保业务流程担保余额金额为134.88万余元,占公司总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0.02%。
2022年至今,受重卡行业生产过剩、拥有量高与企业之间竞争更加激烈等因素,有一部分经销商和终端用户未能按期偿还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上汽红岩依据上述回购担保业务流程承诺向其履行合同垫付(连带担保责任相对应撤销)。与此同时,2024年4月至今,受外部环境等因素,因部分经销商和终端用户未能按期偿还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且上汽红岩因资金分配不会再积极垫付,故发生金融机构立即扣收上汽红岩部分业务保证金的情况。2025年2月,新增加金融机构按照约定扣收上汽红岩业务流程保证金存款账款223.06万余元(截至2025年2月28日,金融机构已按照约定扣收上汽红岩业务流程保证金存款账款总计2,998.22万余元),均为终端融资担保业务所发生的扣费。
截至2025年2月28日,上汽红岩为经销商及顾客垫款(含金融机构扣费)余额为25,905.25 万余元(在其中代理商股权融资垫款账户余额 10,680.91万余元,终端设备股权融资垫款账户余额 15,224.34 万余元),实际垫付信息内容详细2022年、2023年报等定期报告及贷款担保工作进展公示。上汽红岩已经将以上垫付、扣费转到应收账款管理方法,并联合金融机构采用现场催款、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对有关经销商和终端用户开展追账,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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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防范
截至2025年2月28日,上汽红岩以上回购担保业务担保余额金额为134.88万余元,后面上汽红岩以上回购担保业务担保余额虽将进一步减少,但是若一部分代理商或终端用户无法按照约定付款金融机构投资等账款,后面上汽红岩存有有关金融机构将按照回购担保业务相关承诺扣收上汽红岩业务流程保证金存款等账款及资金回笼风险;企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源动力车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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