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宁科 公示序号:临2025-031
甘肃优货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重组及预重整事项进展情况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关键内容包括风险防范:
●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甘肃优货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者宁科微生物)除已披露被申请办理重组及预重整、分公司甘肃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中科新材)被法院判决开展重组的事项外,未出现该事项有关进度。
● 因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信永中和)对企业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企业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已经被上海交易所(下称:上海交易所)执行暂停上市。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示审计报告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认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示无法表示意见或是否认意见的审计报告,企业股票可能面临被暂停上市风险,到目前为止相关事宜的清除有待观察,最后以年度审计报告为标准。
● 中科新材于2024年2月7日进到停产状态后,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企业股票自2024年4月8日起已经被上海交易所执行其他风险警示。尽管中科新材最近已实现有序复工,但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正常生产经营水平,依然存在可变性。
● 公司在2024年12月3日接到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发送的《民事起诉状》,因为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海棠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但未能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交易所的信息披露要求,组成违规担保;所以该起诉可能会致使公司持有的作为抵押担保物中科新材49%股份被折扣率解决、竞拍或卖掉。
● 公司在2025年1月18日公布了《2024年度业绩预亏预告》,预估2024年年度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000万元到-58,000万余元;预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之后的纯利润大约为-45,000万元到-37,000万余元;预估主营业务收入大约为32,000万元到36,000万余元;预估扣减与主营不相干的经营收入与不具有商业实质收入之后的主营业务收入大约为32,000万元到36,000万余元;预估2024年末净资产大约为4,000万元到6,000万余元,以上信息没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最后审计结论可能会与年报披露时间有所差异。
● 中科新材进到破产重整,重组是否成功有待观察,如人民法院最终裁定中科新材重组失败,将存有被依法宣布破产风险,企业将很有可能失去对中科新材控制权,可能会对公司财产、今天及过后盈利产生一定的影响。
● 中科新材为公司发展合并报表范围内核心分公司,中科新材进到破产重整后,将根据法院规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由管理员履行相关岗位职责。但当前公司仍然是中科新材大股东,并对后面重组过程与重整计划草案决议有着投票权及一定的决定权。除此之外,中科新材重组都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总体协作重组、按统一计划方案同时完成重组的整体计划及整体分配的基础上,并不是孤立事件。如按公司原定计划,企业可以进入破产重整并和分公司依照统一计划方案同时完成重组,中科新材将依然作为公司的子公司,不受影响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其实施合拼。如年度法院最终不受理企业的重组,或法院判决公司或者分公司重组失败,或者公司或分公司被依法宣布破产,则视具体情况公司可能存有失去对子公司持股的风险性,到时候企业将再也无法将中科新材列入合并财务报表。以上判定为公司管理人员根据针对公司及子公司总体协作重组有关整体计划及分配而做的,最后以年审会计师的建议为标准。
● 分公司进到破产重整并不等于公司进入破产重整。企业目前仍处于预重整环节,预重整是否成功有待观察,如果企业预重整取得成功,法院将依规核查是不是审理重整申请。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有关规定,如法院依法判决审理公司重整、调解和破产清算申请,企业股票将于重整申请立案后被执行累加暂停上市。可是,公司是否进到破产重整尚具有不确定性,重组成功与否也有待观察。如人民法院最终裁定公司重整失败,企业将存有被依法宣布破产风险。如果企业被宣布破产,企业要被执行破产重整,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5条规定,企业股票可能面临被暂停上市风险。不管公司是否进到破产重整,企业将会在目前前提下认真做好日常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
● 企业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于2025年2月14日接到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甘肃监管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宁证监惩罚字[2025]1号),证监会甘肃监管局将对有关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主体做出行政处罚措施,此次行政处分会以证监会甘肃监管局最后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果为标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企业股票已经被上海交易所累加执行其他风险警示。
●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企业整体债务风险为20.28亿人民币、在其中逾期债务总数量为18.06亿人民币,诉讼债务风险为18.31亿人民币,除分公司甘肃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辉环境保护)以及控股子公司甘肃天福活性碳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甘肃天福)的银行帐户外,公司及甘肃新日恒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恒立国贸中心)大部分银行账户冻结。虽中科新材银行帐户已经全部解除冻结,但公司现阶段极度匮乏用以偿还债务资金和流动资金,结合目前债务风险非常大的状况,企业持续盈利遭遇比较严重的负面影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偿还能力,具有破产原因。
● 因为公司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期间经审计扣非前后左右纯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表明企业持续盈利有待观察,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企业股票已经被上海交易所累加执行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上述情况“其他风险警示”情况尚未解除。
●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及子公司存有因借款纠纷、股权转让协议纠纷案件、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委托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几起起诉,由于一部分案件处在结案不履行环节、结案未履行完毕环节、未结案环节、立案受理并未开庭审理环节,目前无法分析判断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的危害。
● 上海中能公司发展(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上海中能)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0股,总股本的29.20%。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上海中能质押股份值为200,000,000股,并已冻结,占拥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 现阶段企业基本面并没有发生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企业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起伏,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性,理性决策,谨慎项目投资。
公司在2025年2月28日接到宁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下称:石嘴山中级法院)送达(2024)宁02破申2号之四《决定书》,详情如下:
“2024年5月30日,我院依规决定启动甘肃优货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宁科微生物)预重整程序流程,并指定惠农区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清算组成员出任宁科微生物临时管理人。
2024年11月29日,临时管理人向本院申请办理增加三个月预重整期内,我院交于日做出(2024)宁02破申2号之二认定书,准予宁科微生物预重整期内延期至2025年2月28日。
2025年2月20日,临时管理以宁科微生物涉及到债务人数量庞大、债务金额较大且法律法规错综复杂、多种工作中仍在推进中为理由向本院申请办理增加三个月预重整期内。
本院认为,宁科微生物同样存在债务人数量众多、预重整各项任务依然在推动中等水平状况。为推进宁科微生物资产收益最大化、最大限度维护整体债务人、员工及负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预重整完成应该有实际效果,我院准予宁科微生物临时性管理人的延期申请,确定如下所示:
增加甘肃优货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期内至2025年5月28日。”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公司应当最少每个月公布一次重组及预重整事项进展情况公示,现就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宜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重组及预重整工作进展
2024年5月30日,公司收到石嘴山中级法院开具的(2024)宁02破申1号《决定书》及(2024)宁02破申2号《决定书》,申请者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农分行、德运新企业管理服务(乐清市)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中科新材分别由企业、中科新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偿还能力,但仍然具有重组使用价值为理由,向石嘴山中级法院申请对企业、中科新材开展预重整,经石嘴山中级法院核查,决定将企业、中科新材运行预重整程序流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6月1日公布的《关于收到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4-073)。
2024年6月8日,企业公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重整启动债权申报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4-080),运行预重整债权申报工作中。各债务人于2024年7月8日(含当日)前,依据《债权申报指引》(详细债权申报系统网站)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表明债权数额、债权性质、有没有财产担保等事宜,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
2024年6月14日,企业公布了《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4-090),为顺利开展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程序流程,临时管理人运行招募和筛选重整投资人。意愿投资者应当2024年6月28日(含当日)前至临时管理人指定位置或邮递递交纸质的报名资料,与此同时推送报名资料电子档至临时管理人电子邮件,意愿投资者应保证电子档和纸质的内容一致。临时管理人能依据征募情况决定增加报考时限。
2024年6月29日,企业公布了《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延期暨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临2024-101),临时管理人充分考虑好几家意愿投资者向表明因内部结构申请流程等因素,并未提前准备结束报名资料,临时管理人确定增加重组项目投资报考时限,报名截止日期由2024年6月28日延至2024年7月8日,担保金交纳截至日期及意愿投资者财务尽职调查工作中截至日期不会改变。如提早截至的,将另行通知。除了上述时间调整外,招募和遴选的更多信息不会改变,实际报名资料与递送方法详细原《招募公告》。
2024年7月27日,企业公布了《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临2024-119)。
2024年8月30日,企业公布了《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临2024-132)。
2024年9月9日,企业公布了《关于法院受理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4-139),分公司中科新材被法院判决开展重组并指定惠农区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清算组成员出任中科新材管理员。
2024年9月10日,企业公布了《关于子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报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4-140),运行重组债权申报工作中。各债务人于2024年10月31日(含当日)前,按《债权申报指引》(详细债权申报系统网站)向管理员申报债权,表明债权数额、债权性质、有没有财产担保等事宜,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
2024年10月1日,企业公布了《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临2024-144)。
2024年10月23日,企业公布《关于子公司召开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4-146),依据《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4)宁02破3号,中科新材定为2024年11月6日下午14时30分通过国家企业破产重整案子信息平台网(https://pccz.court.gov.cn)举办重组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4年10月29日,企业公布了《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临2024-147)。
2024年11月6日,分公司重组第一次债务人会议顺利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11月7日公布的《关于子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4-155)。
2024年11月29日,企业公布了《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临2024-165),为推进宁科微生物资产收益最大化、最大限度维护整体债务人及借款人合法权利,保证预重整完成应该有实际效果,石嘴山中级法院准予宁科微生物临时性管理人的延期申请,预重整期内延至2025年2月28日。
2024年12月28日,企业公布了《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临2024-185),征募及筛选期内,现有2家产业链投资者在临时管理人标准的时间内递交《重整投资方案》,在其中1家已经退出,现阶段意愿投资者联合为醇投久银华楚联合体,在其中湖南省醇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产业投资者。
2025年1月25日,企业公布了《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临2025-011),石嘴山中级法院审批了《关于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拟进行共益债融资的请示》(二)(2024)宁02破3号之四,批准中科新材在重整期间信用额度不得超过100,000,000元用以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管理员解决以上资金的使用开展加强监督。湖南省醇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科新材、中科新材管理员三方签订了《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重整案之共益债融资协议》并组织共益债贷款事项。
2025年2月27日,企业第一次临时性债权人会议、中科新材第二次债务人会议顺利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5年3月1日公布的《关于公司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子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5-030)。
现阶段,公司正紧密配合企业临时管理人及子公司中科新材管理员推动企业预重整及重组债权申报与核查、财产调查与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项任务皆在照常进行,研究成果企业将适时进行公布。
二、风险防范
(一)暂停上市风险
因信永中和对企业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企业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已经被上海交易所执行暂停上市。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示审计报告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认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示无法表示意见或是否认意见的审计报告,企业股票可能面临被暂停上市风险,到目前为止相关事宜的清除有待观察,最后以年度审计报告为标准。
公司在2025年1月18日公布了《2024年度业绩预亏预告》,预估2024年年度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000万元到-58,000万余元;预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之后的纯利润大约为-45,000万元到-37,000万余元;预估主营业务收入大约为32,000万元到36,000万余元;预估扣减与主营不相干的经营收入与不具有商业实质收入之后的主营业务收入大约为32,000万元到36,000万余元;预估2024年末净资产大约为4,000万元到6,000万余元,以上信息没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最后审计结论可能会与年报披露时间有所差异。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若公司2024本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朔重述后企业2024本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企业股票可能面临被暂停上市风险;若公司2024年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纯利润或是扣非之后的纯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收小于3亿人民币,或追朔重述后近来一个会计年度资产总额、纯利润或是扣非之后的纯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收小于3亿人民币,企业股票可能面临被暂停上市风险。
分公司中科新材已经进入破产重整并不等于公司进入破产重整。企业目前仍处于预重整环节,预重整是否成功有待观察,如果企业预重整取得成功,法院将依规核查是不是审理重整申请。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有关规定,如法院依法判决审理公司重整、调解和破产清算申请,企业股票将于重整申请立案后被执行累加暂停上市。可是,公司是否进到破产重整尚具有不确定性,重组成功与否也有待观察。如人民法院最终裁定公司重整失败,企业将存有被依法宣布破产风险。如果企业被宣布破产,企业要被执行破产重整,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5条等有关规定,企业股票可能面临被暂停上市风险。
(二)其他风险警示风险
中科新材于2024年2月7日进到停产状态后,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企业股票自2024年4月8之日起已经被上海交易所执行其他风险警示。尽管中科新材已实现有序复工,但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正常生产经营水平,依然存在可变性。
因为公司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期间经审计扣非前后左右纯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表明企业持续盈利有待观察,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企业股票已经被上海交易所累加执行其他风险警示。
企业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于2025年2月14日接到证监会甘肃监管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宁证监惩罚字[2025]1号),证监会甘肃监管局将对有关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主体做出行政处罚措施,此次行政处分会以证监会甘肃监管局最后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果为标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企业股票已经被上海交易所累加执行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情况“其他风险警示”情况尚未解除。
(三)违规担保风险性
公司在2024年12月3日接到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发送的《民事起诉状》(2024)粤08民初106号及《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等相关法律公文,因为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海棠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但未能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交易所的信息披露要求,组成违规担保;且做为抵押担保物中科新材49%股份有应该起诉所以被折扣率解决、竞拍或卖掉风险。
(四)分公司重组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
中科新材进到破产重整,重组是否成功有待观察,如人民法院最终裁定中科新材重组失败,将存有被依法宣布破产风险,企业将很有可能失去对中科新材控制权,可能会对公司财产、今天及过后盈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对分公司列入合并财务报表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
中科新材为公司发展合并报表范围内核心分公司,中科新材进到破产重整后,将根据法院规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由管理员履行相关岗位职责。但当前公司仍然是中科新材大股东,并对后面重组过程与重整计划草案决议有着投票权及一定的决定权。除此之外,中科新材重组都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总体协作重组、按统一计划方案同时完成重组的整体计划及整体分配的基础上,并不是孤立事件。如按公司原定计划,企业可以进入破产重整并和分公司依照统一计划方案同时完成重组,中科新材将依然作为公司的子公司,不受影响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其实施合拼。如年度法院最终不受理企业的重组,或法院判决公司或者分公司重组失败,或者公司或分公司被依法宣布破产,则视具体情况公司可能存有失去对子公司持股的风险性,到时候企业将再也无法将中科新材列入合并财务报表。以上判定为公司管理人员根据针对公司及子公司总体协作重组有关整体计划及分配而做的,最后以年审会计师的建议为标准。
(六)债权债务及运营风险
企业整体债务风险为20.28亿人民币、在其中逾期债务总数量为18.06亿人民币,诉讼债务风险为18.31亿人民币,除分公司华辉环境保护以及控股子公司甘肃天福的银行帐户外,公司及恒立国贸中心大部分银行账户冻结。虽中科新材银行帐户已经全部解除冻结,但公司现阶段极度匮乏用以偿还债务资金和流动资金,结合目前债务风险非常大的状况,企业持续盈利遭遇比较严重的负面影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偿还能力,具有破产原因。
(七)涉及到起诉事项风险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有因借款纠纷、股权转让协议纠纷案件、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委托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几起起诉,由于一部分案件处在结案不履行环节、结案未履行完毕环节、未结案环节、立案受理并未开庭审理环节,目前无法分析判断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的危害。
(八)大股东股份质押风险
上海中能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0股,总股本的29.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中能质押股份值为200,000,000股,并已冻结,占拥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九)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现阶段企业基本面并没有发生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企业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起伏,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性,理性决策,谨慎项目投资。
企业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企业信息均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址(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通知为准,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中。企业提示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优货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宁科 公示序号:临2025-030
甘肃优货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企业预重整第一次临时性债权人会议、分公司重组第二次债务人会议召开情况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关键内容包括风险防范:
● 因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信永中和)对甘肃优货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企业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已经被上海交易所(下称:上海交易所)执行暂停上市。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示审计报告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认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示无法表示意见或是否认意见的审计报告,企业股票可能面临被暂停上市风险,到目前为止相关事宜的清除有待观察,最后以年度审计报告为标准。
● 甘肃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中科新材)于2024年2月7日进到停产状态后,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企业股票自2024年4月8之日起已经被上海交易所执行其他风险警示。尽管中科新材最近已实现有序复工,但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正常生产经营水平,依然存在可变性。
● 公司在2024年12月3日接到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发送的《民事起诉状》,因为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海棠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但未能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交易所的信息披露要求,组成违规担保;所以该起诉可能会致使公司持有的作为抵押担保物中科新材49%股份被折扣率解决、竞拍或卖掉。
● 公司在2025年1月18日公布了《2024年度业绩预亏预告》,预估2024年年度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000万元到-58,000万余元;预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之后的纯利润大约为-45,000万元到-37,000万余元;预估主营业务收入大约为32,000万元到36,000万余元;预估扣减与主营不相干的经营收入与不具有商业实质收入之后的主营业务收入大约为32,000万元到36,000万余元;预估2024年末净资产大约为4,000万元到6,000万余元,以上信息没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最后审计结论可能会与年报披露时间有所差异。
● 中科新材进到破产重整,重组是否成功有待观察,如人民法院最终裁定中科新材重组失败,将存有被依法宣布破产风险,企业将很有可能失去对中科新材控制权,可能会对公司财产、今天及过后盈利产生一定的影响。
● 中科新材为公司发展合并报表范围内核心分公司,中科新材进到破产重整后,将根据法院规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由管理员履行相关岗位职责。但当前公司仍然是中科新材大股东,并对后面重组过程与重整计划草案决议有着投票权及一定的决定权。除此之外,中科新材重组都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总体协作重组、按统一计划方案同时完成重组的整体计划及整体分配的基础上,并不是孤立事件。如按公司原定计划,企业可以进入破产重整并和分公司依照统一计划方案同时完成重组,中科新材将依然作为公司的子公司,不受影响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其实施合拼。如年度法院最终不受理企业的重组,或法院判决公司或者分公司重组失败,或者公司或分公司被依法宣布破产,则视具体情况公司可能存有失去对子公司持股的风险性,到时候企业将再也无法将中科新材列入合并财务报表。以上判定为公司管理人员根据针对公司及子公司总体协作重组有关整体计划及分配而做的,最后以年审会计师的建议为标准。
● 分公司进到破产重整并不等于公司进入破产重整。企业目前仍处于预重整环节,预重整是否成功有待观察,如果企业预重整取得成功,法院将依规核查是不是审理重整申请。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有关规定,如法院依法判决审理公司重整、调解和破产清算申请,企业股票将于重整申请立案后被执行累加暂停上市。可是,公司是否进到破产重整尚具有不确定性,重组成功与否也有待观察。如人民法院最终裁定公司重整失败,企业将存有被依法宣布破产风险。如果企业被宣布破产,企业要被执行破产重整,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5条规定,企业股票可能面临被暂停上市风险。不管公司是否进到破产重整,企业将会在目前前提下认真做好日常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
● 企业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于2025年2月14日接到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甘肃监管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宁证监惩罚字[2025]1号),证监会甘肃监管局将对有关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主体做出行政处罚措施,此次行政处分会以证监会甘肃监管局最后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果为标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企业股票已经被上海交易所累加执行其他风险警示。
●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企业整体债务风险为20.28亿人民币、在其中逾期债务总数量为18.06亿人民币,诉讼债务风险为18.31亿人民币,除分公司甘肃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辉环境保护)以及控股子公司甘肃天福活性碳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甘肃天福)的银行帐户外,公司及甘肃新日恒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恒立国贸中心)大部分银行账户冻结。虽中科新材银行帐户已经全部解除冻结,但公司现阶段极度匮乏用以偿还债务资金和流动资金,结合目前债务风险非常大的状况,企业持续盈利遭遇比较严重的负面影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偿还能力,具有破产原因。
● 因为公司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期间经审计扣非前后左右纯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表明企业持续盈利有待观察,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企业股票已经被上海交易所累加执行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上述情况“其他风险警示”情况尚未解除。
●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及子公司存有因借款纠纷、股权转让协议纠纷案件、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委托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几起起诉,由于一部分案件处在结案不履行环节、结案未履行完毕环节、未结案环节、立案受理并未开庭审理环节,目前无法分析判断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的危害。
● 上海中能公司发展(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上海中能)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0股,总股本的29.20%。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上海中能质押股份值为200,000,000股,并已冻结,占拥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 现阶段企业基本面并没有发生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企业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起伏,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5月30日,企业收到人民法院开具的(2024)宁02破申1号《决定书》及(2024)宁02破申2号《决定书》,决定将企业核心分公司中科新材运行预重整程序流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6月1日公布的《关于收到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4-073)。2024年6月8日,临时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司及子公司预重整工作中,发布向债权人债权申报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6月8日公布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重整启动债权申报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4-080)。中科新材于2024年9月6日接到石嘴山市中级法院送达(2024)宁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和(2024)宁02破3号《决定书》,判决审理中科新材临时性管理人的预重整转重整申请,并指定惠农区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清算组成员出任中科新材管理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9月9日公布的《关于法院受理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4-139)。2025年2月12日,中科新材管理员、企业临时管理人拟定于2025年2月27日早上9时30分、2025年2月27日在下午14时30分通过国家企业破产重整案子信息平台网(https://pccz.court.gov.cn)各自举办重组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预重整案第一次临时性债权人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5年2月13日公布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分别召开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5-018)。
2025年2月27日,公司收到中科新材管理员、企业临时管理人发送的会议召开情况表明,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企业第一次临时性债务人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长:2025年2月27日在下午14时30分
(二)召开服务平台:国内企业破产重整案子信息平台网
(三)会议方案:决议《关于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进行借款的提案》
二、中科新材第二次债务人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长:2025年2月27日早上9时30分
(二)召开服务平台:国内企业破产重整案子信息平台网
(三)会议方案:决议《关于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重整期间进行共益债务融资的提案》
三、风险防范
(一)暂停上市风险
因信永中和对企业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企业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已经被上海交易所执行暂停上市。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示审计报告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认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示无法表示意见或是否认意见的审计报告,企业股票可能面临被暂停上市风险,到目前为止相关事宜的清除有待观察,最后以年度审计报告为标准。
公司在2025年1月18日公布了《2024年度业绩预亏预告》,预估2024年年度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000万元到-58,000万余元;预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之后的纯利润大约为-45,000万元到-37,000万余元;预估主营业务收入大约为32,000万元到36,000万余元;预估扣减与主营不相干的经营收入与不具有商业实质收入之后的主营业务收入大约为32,000万元到36,000万余元;预估2024年末净资产大约为4,000万元到6,000万余元,以上信息没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最后审计结论可能会与年报披露时间有所差异。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若公司2024本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朔重述后企业2024本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企业股票可能面临被暂停上市风险;若公司2024年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纯利润或是扣非之后的纯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收小于3亿人民币,或追朔重述后近来一个会计年度资产总额、纯利润或是扣非之后的纯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收小于3亿人民币,企业股票可能面临被暂停上市风险。
分公司中科新材已经进入破产重整并不等于公司进入破产重整。企业目前仍处于预重整环节,预重整是否成功有待观察,如果企业预重整取得成功,法院将依规核查是不是审理重整申请。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有关规定,如法院依法判决审理公司重整、调解和破产清算申请,企业股票将于重整申请立案后被执行累加暂停上市。可是,公司是否进到破产重整尚具有不确定性,重组成功与否也有待观察。如人民法院最终裁定公司重整失败,企业将存有被依法宣布破产风险。如果企业被宣布破产,企业要被执行破产重整,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5条等有关规定,企业股票可能面临被暂停上市风险。
(二)其他风险警示风险
中科新材于2024年2月7日进到停产状态后,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企业股票自2024年4月8日起已经被上海交易所执行其他风险警示。尽管中科新材已实现有序复工,但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正常生产经营水平,依然存在可变性。
因为公司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期间经审计扣非前后左右纯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表明企业持续盈利有待观察,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企业股票已经被上海交易所累加执行其他风险警示。
企业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于2025年2月14日接到证监会甘肃监管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宁证监惩罚字[2025]1号),证监会甘肃监管局将对有关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主体做出行政处罚措施,此次行政处分会以证监会甘肃监管局最后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果为标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企业股票已经被上海交易所累加执行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上述情况“其他风险警示”情况尚未解除。
(三)违规担保风险性
公司在2024年12月3日接到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发送的《民事起诉状》(2024)粤08民初106号及《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等相关法律公文,因为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海棠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但未能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交易所的信息披露要求,组成违规担保;且做为抵押担保物中科新材49%股份有应该起诉所以被折扣率解决、竞拍或卖掉风险。
(四)分公司重组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
中科新材进到破产重整,重组是否成功有待观察,如人民法院最终裁定中科新材重组失败,将存有被依法宣布破产风险,企业将很有可能失去对中科新材控制权,可能会对公司财产、今天及过后盈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对分公司列入合并财务报表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
中科新材为公司发展合并报表范围内核心分公司,中科新材进到破产重整后,将根据法院规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由管理员履行相关岗位职责。但当前公司仍然是中科新材大股东,并对后面重组过程与重整计划草案决议有着投票权及一定的决定权。除此之外,中科新材重组都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总体协作重组、按统一计划方案同时完成重组的整体计划及整体布置的基础上实施,并不是孤立事件。如按公司原定计划,企业可以进入破产重整并和分公司依照统一计划方案同时完成重组,中科新材将依然作为公司的子公司,不受影响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其实施合拼。如年度法院最终不受理企业的重组,或法院判决公司或者分公司重组失败,或者公司或分公司被依法宣布破产,则视具体情况公司可能存有失去对子公司持股的风险性,到时候企业将再也无法将中科新材列入合并财务报表。以上判定为公司管理人员根据针对公司及子公司总体协作重组有关整体计划及分配而做的,最后以年审会计师的建议为标准。
(六)债权债务及运营风险
企业整体债务风险为20.28亿人民币、在其中逾期债务总数量为18.06亿人民币,诉讼债务风险为18.31亿人民币,除分公司华辉环境保护以及控股子公司甘肃天福的银行帐户外,公司及恒立国贸中心大部分银行账户冻结。虽中科新材银行帐户已经全部解除冻结,但公司现阶段极度匮乏用以偿还债务资金和流动资金,结合目前债务风险非常大的状况,企业持续盈利遭遇比较严重的负面影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偿还能力,具有破产原因。
(七)涉及到起诉事项风险性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及子公司存有因借款纠纷、股权转让协议纠纷案件、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委托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几起起诉,由于一部分案件处在结案不履行环节、结案未履行完毕环节、未结案环节、立案受理并未开庭审理环节,目前无法分析判断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的危害。
(八)大股东股份质押风险
上海中能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0股,总股本的29.20%。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上海中能质押股份值为200,000,000股,并已冻结,占拥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九)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现阶段企业基本面并没有发生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企业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起伏,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性,理性决策,谨慎项目投资。
企业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企业信息均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址(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通知为准,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中。企业提示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优货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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