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68 股票简称:北元集团 公示序号:2025-010
陕西省北元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省北元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2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举办。会议报告以文档送到、电子邮件等形式于2025年2月13日发送到全体董事。例会应参加执行董事11名,具体当场参加执行董事10名,董事孙俊良老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当场参加,已授权委托执行董事薛金成老先生委托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董事长助理、高管人员等相关人员出席了大会,董事长史彦勇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此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参加董事人数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股东会会议审议状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大会产生决定如下所示: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议案》
反对票:11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允许企业2025年新项目立项技改项目18项,估计项目总投资11,005万余元(含零星技术改造预埋资产2,000万余元);2025年实施技改项目30项(含2024年持续新项目12项),计划投资23,724.77万余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设备更新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
允许企业2025年设备升级计划投资6,021.44万余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科技创新项目计划的议案》
反对票:11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允许企业2025年新项目立项科技项目29项,估计项目总投资12,126万余元;2025年实施科技项目35项(含2024年持续新项目6项),估计项目总投资9,738万余元(剩下项目投资预计2026年进行)。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数智化项目计划的议案》
反对票:11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允许企业2025年实施数智化转型新项目2项,估计项目总投资450万余元。
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反对票:11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
允许竞选董事刘建国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独董李琼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任期自此次股东会决议根据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期满之日起计算。
本次调整后,企业第三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详细如下:
(1)股东会战略委员会(7人)
主委:史彦勇
委员会:孙俊良、孙志忠、刘建国、郭建、王博、蔡杰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人)
主委:刘艳霞
委员会:薛金成、盛秀玲
(3)股东会提名委员会(3人)
主委:李琼
委员会:史彦勇、蔡杰
(4)股东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主委:盛秀玲
委员会:刘艳霞、李琼
特此公告。
陕西省北元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68 股票简称:北元集团 公示序号:2025-009
陕西省北元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5年2月26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陕西省北元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写字楼二楼209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董事会集结,老总史彦勇先生组织,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和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和《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10人,参加9人,执行董事孙俊良老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参加;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11人,参加9人,公司监事王燕浪老先生、吴蕊莉女性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参加;
3.企业董事长助理刘建国老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别的高管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企业2025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状况预估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二)累积投票提案决议状况
2.00 有关竞选企业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
(四)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提案1《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涉及到关联交易事项,关系公司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孙俊良在决议上述情况提案时回避表决,之而持有的股份2,554,355,834股不纳入合理投票权数量。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嘉源法律事务所
侓师:易建胜、周书瑶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和列席会议工作人员的资格及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省北元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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