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8 股票简称:澳弘电子器件 公示序号:2025-004
常州市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为子提供担保的推进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被担保人名称和是不是为公司发展关联方:常州市海弘电子公司(下称“海弘电子器件”),为常州市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我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 此次担保额度及已具体为他们提供的担保余额:此次担保额度为5,000万余元,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已经实际为海弘电子器件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5,651,610.68元;
● 此次贷款担保是否存在质押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总计总数:无。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为确保正常生产经营主题活动的资金需求,2024年5月30日至2025年5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弘电子器件将向银行借款信用额度总额不超过10亿人民币,企业将在此信用额度内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做担保。企业分别在2024年4月24日举办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大会,于2024年5月30日举办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24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近日,公司和光大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常州市支行(下称“光大”)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海弘电子与信息光大所发生的信贷业务给予总额不超过5,000万余元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名字:常州市海弘电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7691377272
成立年限:2004年12月09日
申请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滨江区开发区兴塘路16号
关键办公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滨江区开发区兴塘路16号
法人代表:陈定红
注册资金:rmb3,500万余元
业务范围:印制线路板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产品和科技的进出口贸易,但国家限制公司运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与技术以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产业链用纺织品成品生产制造;日用防护口罩(非医用)生产制造;第二类医疗器械市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企业营业执照依规独立开展业务)。
2023年度,海弘电子器件资产总额为748,027,003.41元,总收入为489,263,696.71元,负债总额为297,636,151.55元,其他综合收益为450,390,851.86元,净利润为52,042,929.77元。
2024年前三季度,海弘电子器件资产总额为782,124,954.45元,总收入为367,634,710.74元,负债总额为295,282,298.34元,其他综合收益为486,842,656.11元,净利润为36,451,804.25元。
与本公司之间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海弘电子器件100%股份。
海弘电子器件并不属于失信执行人,不会有影响到偿债能力指标的重要或有事项。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人
担保人(全名):常州市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全名):光大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常州市支行
2、被确保主债权数额
授信人允许在约定的授信额度期内向授信申请人员提供金额达rmb伍仟万元整(含等价其他货币)信用额度。
3、授信申请人履行义务期限
授信申请人履行义务的期限自2025年2月26日起止2026年8月25日止。
4、保证方式
《最高额保证合同》(下称“合同规定”)选用连带责任担保方法。
5、保证担保范畴
本合同项下担保主要包括:受信人在合同项下需向授信人还款或支付债务本钱、贷款利息(包含法律规定贷款利息、订立贷款利息及逾期利息)、利滚利、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起诉/仲裁费用、律师费、保护花费、鉴定费用、差旅费、公证费、执行费用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账款。
6、担保期限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实际信贷业务的担保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实际信贷业务合同和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义务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因法律法规或实际信贷业务合同和协议约定的事情发生而造成负债提早期满,担保期限为负债提早期满日起三年。担保人允许债务展期的,担保期限为贷款展期协议书再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期满之日起三年。如实际信贷业务合同书或协议项下负债分期付款执行,则是对每一期负债来讲,担保期限均是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期满之日起三年。
7、合同争议及纠纷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规定中发生的或者与合同规定有关的一切异议,由当事人沟通协商处理。商谈不可以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应当依法向授信人所在城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8、合同生效标准
合同规定自担保人和授信人彼此之间的法人代表(责任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起效。
四、贷款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化
此次担保事项关键为对控股子公司所提供的授信担保,公司具有被担保方控制权,并且其目前运营稳步增长,因而贷款担保严控风险。董事会已谨慎分辨被担保方清偿债务能力,且此次贷款担保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运营的必须,有益于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也不会影响企业股东利益,具有现实意义和合理化。
五、股东会建议
此次贷款担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准许。股东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做担保的经营风险处在企业可控性的范围内,担保对象具有足够清偿债务能力,没有与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相悖的现象。不会有资源转移或内幕交易状况,风险性皆在控制范围,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企业股东的利益。本次贷款担保有益于以上分公司进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企业利益。
六、总计对外开放担保额度及贷款逾期担保额度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开放担保余额金额为225,651,610.68元,均是企业对联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占上市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为13.94%。
公司未对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做担保。公司不存在贷款逾期担保状况。
特此公告。
常州市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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