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9 股票简称:中国重工 公示序号:临2025-015
中船重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交易股票状况的自检自查报告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查询记录,经公司自纠自查、有关中介服务审查,相关主体在自查自纠期内交易公司股票的举动不属于内幕交易行为,也不会对本次交易组成实际性法律法规阻碍。
中国船舶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船集团”)拟将中船重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重工”或“企业”)整体转股公司股东以发售A股个股的方法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下称“本次交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上市类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企业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交易中船集团和中国重工股票情况进行了审查,详细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纠自查期内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股票状况的自纠自查期间为合拼彼此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宜或就本次交易申请办理股票停盘(孰早)前六个月至《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首次披露以前一日止,即自2024年3月2日起止2025年1月24日期内(下称“自纠自查期内”)。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审查范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审查主要包括:
(一)合拼彼此以及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
(二)合拼彼此之间的大股东、控股股东以及负责人;
(三)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对口专业机构与经办人;
(四)别的知晓本次交易内幕消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五)上述情况(一)至(四)项上述自然人直系血亲,包含另一半、爸爸妈妈、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股票的现象
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其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签订的自检自查报告及开具的表明与承诺等相关资料,上述情况列入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范畴的核心于自纠自查期内交易中船集团和中国重工股票的如下:
(一)有关普通合伙人交易中船集团和/或中国重工股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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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中股权变化数、盈余股票数均是流通股本
1、针对上述在自查自纠期内交易中国船舶股票的举动,陈缨、丁海峰、孙焕香都已各自出具了《关于买卖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声明和承诺》,详情如下:
(1)自己不通过一切直接和间接方式知晓、探索或者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消息。
(2)此前在以上自纠自查期内买卖中国船舶股票的举动,完全基于公开市场操作及个人独立思考,实属本人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相干,不会有运用本次交易的内幕消息买卖交易的情况。
(3)自纠自查期内,除了上述状况外,自己不会有别的买卖中船集团、中国重工股票的举动。
(4)本人承诺上述情况申明与承诺内容真正、精确、详细,若违反上述申明与承诺,需承担后果及会因此给上市公司及其公司股东导致的一切损失。
陈缨已出示自检自查报告,就上述情况交易股票个人行为说明如下:
(1)自己和本人直系血亲以上股票交易个人行为,要在并没有得知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及其它内幕消息的情形下,根据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和中国船舶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所进行的实际操作,与本次重组没有任何关系,不会有运用本次重组的内幕消息交易中国船舶股票的情况。
(2)本人及其自己直系血亲不会有泄漏相关内幕消息或者建议别人交易中船集团/中国重工股票、从业销售市场控制等明令禁止买卖交易。
(3)本人承诺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或者终止前,自己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劵主管部门出台的行政规章标准买卖交易,再也不会以直接和间接方法根据股票交易所或其他途径交易中船集团/中国重工的个股。
(4)自己对该自检自查报告信息真实性、精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并确保本自检自查报告中所涉及到的各类申明及服务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有关情况。
吴卫国已出示自检自查报告,就上述情况交易股票个人行为说明如下:
(1)自己直系血亲以上股票交易个人行为,要在并没有得知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及其它内幕消息的情形下,根据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和中国船舶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所进行的实际操作,与本次重组没有任何关系,不会有运用本次重组的内幕消息交易中国船舶股票的情况。
(2)本人及其自己直系血亲不会有泄漏相关内幕消息或者建议别人交易中船集团/中国重工股票、从业销售市场控制等明令禁止买卖交易。
(3)本人承诺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或者终止前,自己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劵主管部门出台的行政规章标准买卖交易,再也不会以直接和间接方法根据股票交易所或其他途径交易中船集团/中国重工的个股。
(4)自己对该自检自查报告信息真实性、精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并确保本自检自查报告中所涉及到的各类申明及服务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有关情况。
2、针对上述在自查自纠期内交易中国重工股票的举动,李远河、吴小为都已各自出具了《关于买卖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声明和承诺》,详情如下:
(1)自己不通过一切直接和间接方式知晓、探索或者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消息。
(2)此前在以上自纠自查期内买卖中国重工股票的举动,完全基于公开市场操作及个人独立思考,实属本人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相干,不会有运用本次交易的内幕消息买卖交易的情况。
(3)自纠自查期内,除了上述状况外,自己不会有别的买卖中船集团、中国重工股票的举动。
(4)本人承诺上述情况申明与承诺内容真正、精确、详细,若违反上述申明与承诺,需承担后果及会因此给上市公司及其公司股东导致的一切损失。
赵博彬、潘于泽都已出示自检自查报告,就上述情况交易股票个人行为说明如下:
(1)自己直系血亲以上股票交易个人行为,要在并没有得知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及其它内幕消息的情形下,根据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和中国重工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所进行的实际操作,与本次重组没有任何关系,不会有运用本次重组的内幕消息交易中国重工股票的情况。
(2)本人及其自己直系血亲不会有泄漏相关内幕消息或者建议别人交易中船集团/中国重工股票、从业销售市场控制等明令禁止买卖交易。
(3)本人承诺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或者终止前,自己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劵主管部门出台的行政规章标准买卖交易,再也不会以直接和间接方法根据股票交易所或其他途径交易中船集团/中国重工的个股。
(4)自己对该自检自查报告信息真实性、精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并确保本自检自查报告中所涉及到的各类申明及服务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有关情况。
(二)有关机构交易中船集团和/或中国重工股票状况
1、广发证券交易中船集团和中国重工股票状况
依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广发证券”)开具的自检自查报告,自纠自查期内,广发证券交易中船集团和中国重工股票的如下:
(1)交易中国船舶股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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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易中国重工股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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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时间段内广发证券存有交易中船集团/中国重工股票个人行为。
广发证券设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未公开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措施并进一步实行,中信证券投资金融机构、直营、投资管理等服务中间,在部门/组织机构、工作人员、资产、帐户等多个方面独立运作、分离管理方法,办公场地彼此防护,可以实现内幕消息和其它对外公布内容在广发证券彼此存有利益输送的项目之间的有效隔离,操纵上述信息的不正确运转与使用,预防内线交易的产生,防止广发证券与客户之间、顾客与客户之间以及员工与广发证券、顾客之间的利益矛盾。有关股票交易个人行为是正常的业务内容,广发证券不会有公布或泄漏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查看时间段内广发证券别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不会有交易中船集团/中国重工股票的举动。
2、中信建投证券交易中船集团和中国重工股票状况
依据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信建投证券”)开具的自检自查报告,自纠自查期内,中信建投证券交易中船集团和中国重工股票的如下:
(1)交易中国船舶股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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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易中国重工股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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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时间段内中信建投证券存有交易中船集团/中国重工股票个人行为。
中信建投证券设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未公开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措施并进一步实行,中信建投证券投行、直营、投资管理等服务中间,在部门/组织机构、工作人员、资产、帐户等多个方面独立运作、分离管理方法,办公场地彼此防护,可以实现内幕消息和其它对外公布内容在中信建投证券彼此存有利益输送的项目之间的有效隔离,操纵上述信息的不正确运转与使用,预防内线交易的产生,防止中信建投证券与客户之间、顾客与客户之间以及员工与中信建投证券、顾客之间的利益矛盾。有关股票交易个人行为是正常的业务内容,中信建投证券不会有公布或泄漏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查看时间段内中信建投证券别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不会有交易中船集团/中国重工股票的举动。
四、自纠自查结果
中国重工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保密义务,实施了必需且足够的保护措施避免内幕消息泄漏。
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审查范围之内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签订的自检自查报告、表明与承诺和采访记录等相关资料,在自纠自查时间段内,除本公告“三、本次交易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股票的现象”列出情形外,自纠自查范围之内其他机构、人员均不会有交易企业股票的情况。自纠自查时间段内以上行为主体对上市公司的买进、售出行为和本次交易无关联,不属于内幕交易行为,也不会对本次交易组成实际性法律法规阻碍。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审查范围之内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签订的自检自查报告、表明与承诺和采访记录等相关资料,中信建投证券觉得:根据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审查范围及有关机构和人员的自查情况,并且在以上内幕信息知情人开具的自检自查报告、表明与承诺及采访确认的实际、精确、详细前提下,以上有关机构和人员在自查自纠期内交易中船集团和/或中国重工股票的举动不属于内幕交易行为,其交易股票个人行为也不会对本次交易组成实际性法律法规阻碍。
六、律师顾问核查意见
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审查范围之内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签订的自检自查报告、表明与承诺和采访记录等相关资料,律师顾问北京嘉源法律事务所觉得:根据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审查范围及有关机构和人员的自查情况,并且在以上内幕信息知情人开具的自检自查报告、表明与承诺及其采访确认真正、精确、详细前提下,以上有关机构和人员在自查自纠期内交易中船集团和/或中国重工股票的举动不属于内幕交易行为,其交易股票个人行为也不会对本次交易组成实际性法律法规阻碍。
特此公告。
中船重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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