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2 股票简称:金徽股权 公示序号:2025-002
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股票发行形式为先发股权;股票认购形式为线下,发售股票数为818,400,000股。
● 此次股票发行商品流通总数为818,400,000股。
● 此次股票发行商品流通日期是2025年2月24日。
一、此次限售股上市种类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198号)审批,经上海交易所允许,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初次向社会公布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98,000,000股,并且于2022年2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售,发售结束后公司总股本为978,000,000股,在其中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880,000,000股,占公司总发行后总股本89.98%,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98,000,000股,占公司总发行后总股本10.02%。
此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发股票,限售期为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发售之日起36月,此次上市流通的6名增发股票股东为:甘肃省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亚特投资”)、中铭国际性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铭国际性”)、徽县奥亚建材有限公司(下称“奥亚实业公司”)、海南省嘉恒非常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嘉恒非常有”)、海南省盛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盛星项目投资”)及普通合伙人李雄,之上6名股东合计持有限售股份818,400,000股,总股本的83.68%,将在2025年2月22日(星期六)锁住到期并且于2025年2月24日(星期一)上市流通。
二、此次增发股票形成后迄今公司股本总数变化趋势
此次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归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发股票,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增发股票产生迄今,企业未出现因股东分红、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导致总股本总数变动的状况。
三、此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服务承诺
(一)服务承诺状况
依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此次申请办理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公司股东并对拥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发股票承诺如下所示:
1、亚特投资的有关服务承诺
(1)自公司股票发行之日起36个月,我们公司不转让或者由他人管理方法我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但符合上海交易所电脑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能够免除遵循该服务承诺。
(2)我们公司持有企业以上股份在锁住期满三年内高管增持的,其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股价;企业上市后6个月如企业股票持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要低于股价,或是上市以来6月期终收盘价格小于股价,持股企业股票的确定时限全自动增加6月。
以上股价指企业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因派发现金红利、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因素开展除权除息、除权除息的,则按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除权除息解决。
我们公司将严格按照以上股权锁定承诺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关高管增持。若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部门对该企业持有公司股权的锁定期还有另外规定,我们公司允许全自动可用监管部门变更后的监管要求而要求。如本企业违反本承诺书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提供的,赔偿经济损失从而对企业带来的损失。
2、中铭国际性、奥亚实业公司、盛星投资与嘉恒非常有的有关服务承诺
(1)自公司股票发行之日起36个月,我们公司不转让或者由他人管理方法我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我们公司持有企业以上股份在锁住期满三年内高管增持的,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股价。企业上市后6个月如企业股票持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要低于股价,或是上市以来6月期终收盘价格小于股价,我们公司持有以上股份的锁住时限全自动增加6月。
以上股价指企业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因派发现金红利、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因素开展除权除息、除权除息的,则按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除权除息解决。
我们公司将严格按照以上股权锁定承诺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关高管增持。若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部门对该企业持有公司股权的锁定期还有另外规定,我们公司允许全自动可用监管部门变更后的监管要求而要求。如本企业违反本承诺书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提供的,赔偿经济损失从而对企业带来的损失。
3、李雄的有关服务承诺
(1)自公司股票发行之日起36个月,自己不转让或者由他人管理方法自己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己持有企业以上股份在锁住期满三年内高管增持的,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股价。企业上市后6个月如企业股票持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要低于股价,或是上市以来6月期终收盘价格小于股价,自己持有以上股份的锁住时限全自动增加6月。自己不会因职位变动、辞职等因素放弃该项约定的执行。
以上股价指企业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因派发现金红利、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因素开展除权除息、除权除息的,则按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除权除息解决。
(3)除了上述锁定期外,在担任董事、公司监事或高管人员期内,自己每一年转让公司股权不得超过自己持有的公司股份总量的25%;辞职后六个月内,不出让自己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此前在任期届满前辞职的,在本人上任时确立的任职期内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自己仍继续遵循上述承诺。
自己将严格按照以上股权锁定承诺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关高管增持。若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部门对于他持有公司股权的锁定期还有另外规定,本人同意全自动可用监管部门变更后的监管要求而要求。如自己违反本承诺书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提供的,赔偿经济损失从而对企业带来的损失。
(二)服务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企业首次公开发行的增发股票公司股东认真履行了以上股份锁定期承诺,不会有有关服务承诺不履行危害此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状况。
四、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费状况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费状况。
五、中介服务核查意见
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经核实,承销商觉得:此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需求;此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总数、上市流通时长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相关制度和公司股东服务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权公司股东认真履行了该在首次公开发行中做出的上述股权锁定承诺。承销商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公开及上市流通事宜情况属实。
六、此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状况
此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数量达到818,400,000股。
此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日期是2025年2月24日。
先发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明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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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企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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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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