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9 股票简称:浙江省荣泰 公示序号:2025-005
浙江省荣泰电工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设立募资重点帐户签定三方监管协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近日,浙江省荣泰电工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浙江省荣泰”)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分行、防城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承销商”)一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情如下:
一、募资状况简述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1288号),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7,000.00亿港元,每一股发行价为15.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7,240.00万余元,扣减各类发行费10,234.5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005.46万余元,在其中超募资金金额达9,005.46万余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检审,并且于2023年7月26日出示《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8542号)。
为加强企业募资管理方法,维护债权人权益,公司和保荐代表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设立了募资重点帐户,对募资推行专用账户存放。以上所有募资已按照规定存放在企业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2024年12月11日举行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打算把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量240万件新能源车安全性件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并核减25,000万余元资金投入基本建设“年产量1.8万吨级新能源车用黑云母材料与高科技材料新项目”,核减3,000万余元资金投入基本建设“年产量50万件新能源车零部件产业化项目”,变动用途募资累计rmb28,000万余元。与此同时,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在本次调整原募投项目的项目投资进展并变动一部分募投项目贷款用途的事宜决议成功后,企业设立一个新的募资重点帐户,并把按照规定签定募资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储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管理。股东会受权老总或者其受权人员实际申请办理此次设立募资重点帐户及签定募资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公司在2024年12月27日举行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允许调节原募投项目的项目投资进展同时减少总投资额,并拟向原募投项目下降的投资额用以实施新的募投项目。
为加强企业募资管理方法,提升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切实保障债权人权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浙江省荣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分行设立募资重点帐户。企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分行、承销商一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储放与使用开展专用账户管理方法。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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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一)招标方已经在承包方设立募资重点帐户(下称“专用账户”),仅限于募资资金投向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应用,不可作为其他用途。
(二)双方理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三)丙方做为甲方保荐代表人,应依据相关规定特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它工作人员对招标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服务承诺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其招标方制定的募资资金管理办法对招标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应用执行证券承销岗位职责,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中。
丙方可以采用现场勘察、书面形式咨询等形式履行其决定权。甲方和乙方理应相互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看。丙方每上半年度对招标方现场勘察时应该同时检查专用账户存放状况。
(四)招标方受权丙方指定保荐代表人谢安、蒋文随时都可以到承包方查看、复制招标方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承包方应当立即、精确、全面地向提供所需的相关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丙方指定别的相关工作人员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和介绍信。
(五)承包方分月(每个月30日前)向甲方出示真正、精确、完备的专用账户银行对账单,并抄赠给丙方。
(六)招标方1次或是12个月以内总计从专用账户取出的金额超过5000万余元且达到发售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收益(下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招标方应当立即以发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并提供专用账户的支出明细。
(七)丙方有权利根据有关规定拆换指定保荐代表人。丙方拆换保荐代表人的,理应将这些证明材料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与此同时按照本协议书第十三条的需求书面形式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拆换保荐代表人不受影响本协定法律效力。
(八)承包方三次未能及时向甲方出示银行对账单,及其存有未相互配合丙方调研专用账户情况的,招标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要求下单方停止本协定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因变动、新增加募资账户必须,招标方向乙方申请书资产转走申请办理、丙方向乙方出具书面允许文件信息,承包方理应在办理日后三个工作中日内相互配合申请办理资金调拨业务流程。
(十)丙方发觉招标方、承包方未按照约定执行本协定的,必须在知晓相关客观事实后立即向上海交易所书面材料。
(十一)本协定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签定加盖分别公司公章之日起起效,至专用账户资产所有开支结束并按规定注销之日起无效。
特此公告。
浙江省荣泰电工器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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