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20 股票简称:永和股份 公示序号:2025-005 债卷编码:111007 债卷通称:庆丰可转债
浙江省庆丰致冷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企业2021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个股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独立行权执行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个股期权拟行权数量:38.5579万分
● 行权个股由来:公司为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企业rmbA股普通股票
● 行权开始日:2025年1月24日
浙江省庆丰致冷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永和股份”)于2024年12月24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个股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造就,允许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开展股票期权行权,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工作人员总计295名,可行权数量总计38.5579万分。
一、本激励计划准许及执行情况
(一)已履行相应审批流程和信息公开状况
1.2021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及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布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22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展开了公示公告,公示期间总共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和机构对企业本次拟激励对象所提出的质疑。2021年10月23日,企业公布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被批准,股东会被授权明确个股期权员工持股计划授于日、在激励对象满足条件时往激励对象授于个股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并登记授于个股期权/员工持股计划所必须的所有事项。
与此同时,结合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企业股票状况的审查状况,公布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大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提案均发布了表明同意的独立意见,觉得首次授予标准早已造就,激励对象法律主体真实有效,确立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提案均发布了表明同意的独立意见,觉得预埋授于标准早已造就,激励对象法律主体真实有效,确立的预埋授于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大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有关提案的表决,独董对上述事项发布了独立意见。
7.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大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有关提案的表决,独董对上述事项发布了独立意见。
8.2023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有关提案的表决,独董对上述事项发布了独立意见。
9.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有关提案的表决,独董对上述事项发布了独立意见。
10.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有关提案的表决,独董对上述事项发布了独立意见。
11.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有关提案的表决,独董对上述事项发布了独立意见。
12.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有关提案的表决。北京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分所出具了《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13.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大会、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有关提案的表决。
14.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有关提案的表决。
15.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有关提案的表决。
16.2024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有关提案的表决。
(二)本激励计划个股期权授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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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历年来股票期权行权价钱、数量调整情况详细下面“(三)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调价状况”。
(三)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调价状况
1.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在2022年5月13日举办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企业2021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5月30日,企业公布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股东分红以方案落地前公司总股本269,750,994股为基准,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价税合计),总共派发现金红利67,437,748.50元(价税合计)。明确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为:2022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7日。依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企业初次及预埋授于一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2.35元/份调整至32.10元/份。
2.2023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大会、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公司在2023年5月5日举办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企业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计划方案;2023年6月10日,企业公布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股东分红以方案落地前公司总股本270,808,969股为基准,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价税合计),以资本公积向公司股东每一股转赠0.4股,总共派发现金红利67,702,242.25元,转赠108,323,588股,此次分派后总市值为379,132,557股。明确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为:2023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6日。依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企业初次及预埋授于一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2.10元/份调整至22.75元/份;首次授予一部分未行权的股指期货数量由106.9370万分调整至149.7118万分,预埋授于一部分未行权的股指期货数量由39.4333万分调整至55.2066万分。
3.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大会、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在2024年5月23日举办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企业2023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7月9日,企业公布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股东分红以方案落地前公司总股本380,298,783股为基准,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价税合计),总共派发现金红利57,044,817.45元。明确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为:2024年7月15日,股票除权日为:2024年7月16日。依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企业初次及预埋授于一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2.75元/份调整至22.60元/份。
(四)本激励计划历年来行权状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企业30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个股期权总共600,706份,自2022年11月9日进到独立行权期内,2022年11月9日-2023年11月4日期内,激励对象共行姑且进行股权过户登记数量达到575,365股,占本行权期可行权个股期权总数的95.78%。
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企业5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个股期权总共275,494份,自2023年9月4日进到独立行权期内,2023年9月4日-2024年9月1日开始,激励对象共行姑且进行股权过户登记数量达到171,519股,占本行权期可行权个股期权总数的62.26%。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企业304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个股期权总共612,520份,自2023年11月15日进到独立行权期内,2023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4日期内,激励对象共行姑且进行股权过户登记数量达到428,260股,占本行权期可行权个股期权总数的69.92%。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企业5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个股期权总共129,030份,自2024年10月16日进到独立行权期内,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2月31日期内,激励对象共行姑且进行股权过户登记数量达到0股,占本行权期可行权个股期权总数的0.00%。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个股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表明
(一)此次激励对象行权合乎《激励计划》要求的各种行权条件
结合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一部分个股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为自授于的时候起36个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止首次授予一部分个股期权授于的时候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天止,可行权比例为获授首次授予个股期权总量的40%。首次授予一部分个股期权授予日为2021年11月5日,首次授予的个股期权第三个间隔期已经在2024年11月4日期满。
(二)首次授予的个股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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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股东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所规定的首次授予一部分个股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造就。结合公司《激励计划》安排,首次授予一部分个股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首次授予一部分个股期权总数比例为18.77%。
(三)对没有达到行权条件的个股期权的处理方式
对没有达到行权条件的个股期权,由企业注销。
三、首次授予一部分个股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详细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11月5日
(二)行权数量:38.5579万分
(三)行权总数:295人
(四)行权价格(调整):22.60元/份
(五)行权方法:独立行权
(六)个股由来:公司为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企业rmbA股普通股票
(七)行权分配: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三个行权期为2024年11月5日-2025年11月4日,依据独立行权相关手续状况,第三个可行权期具体可行权时间是在2025年1月24日-2025年11月4日,行权所得的个股可在行权日(T日)之后的第二个交易时间(T 2)日挂牌交易
(八)激励对象此次可行权名单及行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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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在2023年6月16日执行完成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公司股东每一股转赠0.4股;上表中股指期货总数已经做了适当调整;
2、以上表中数据信息不包含已离职和因其他问题死亡的激励对象及相关总数;
3、以上合计数和各清单数立即求和之与在末尾数上若有差别,主要是因为四舍五入所导致。
四、本激励计划个股期权费用计算及表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使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明确个股期权在授予日的投资性房地产;授于今后,公司已在相对应的间隔期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此次股票期权行权各项费用进行相关摊销费,记入经济成本或费用以及资本公积金;在行权日,企业仅按照实际行权数量,确定总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事务所开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标准,此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职工监事建议
职工监事经核实觉得:企业2021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个股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早已造就,此次行权条件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不可行权的情况;该事项决策制定依法依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总的来说,公司监事会允许满足条件的295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数量总计385,579份。
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
依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股东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个股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早已造就,允许企业为符合要求的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股票期权行权需要的事宜。
七、法律服务合同总结性建议
北京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分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服务合同出具日,首次授予一部分个股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造就,合乎《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企业有待就本次行权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建议
上海市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觉得:截至本汇报出具日,永和股份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达到《激励计划》所规定的行权所必须符合的前提条件,且取得了必需许可的和授权,合乎《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行权有待依照《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信息公开,同时向证交所和清算交收机构办理相对应后面办理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省庆丰致冷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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