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示序号:2024-050
我国川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12月30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湖北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88号4205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真实有效。本次会议由张星燎执行董事组织。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11人,参加1人(张星燎执行董事);未参加10人(刘伟平执行董事、胡伟明执行董事、王洪执行董事、滕卫恒执行董事、苏天鹏执行董事、洪猛执行董事、黄德林独董、黄峰独董、李文中独董、孙正运独董由于工作原因未参加);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7人,参加1人(黄勋公司监事);未参加6人(曾义公司监事、夏颖公司监事、盛翔公司监事、谭可公司监事、马之涛公司监事、陆劲松公司监事由于工作原因未参加);
3、公司财务总监詹平原区、董事长助理薛宁、总法律顾问汪雪列席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企业2024年中后期利润分配方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2、提案名字:有关聘用202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组织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无。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德恒法律事务所
侓师:杨兴辉、王曦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公司本次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此次会议的召集人法律主体、此次会议的表决程序流程、表决结果均达到《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其《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会议根据的决议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我国川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示序号:2024-051
我国川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人服务热线及传真号码的
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为确保投资人沟通交流方式顺畅,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我国川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将在2025年1月1日起开启一个新的投资人服务热线及传真号码,原投资人服务热线及传真号码停止使用。现把变动状况公告如下:
■
除了上述调节外,企业投资者互动电子邮件等其它联系电话保持一致。敬请广大投资者关心之上变动,从而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热烈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以上方式与企业交流与沟通。
特此公告。
我国川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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