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9 股票简称:金丰高新科技 公示序号:2024-046
四川金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一部分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股票发行形式为先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形式为线下,发售股票数为13,584,803股。
此次股票发行商品流通总数为13,584,803股。
● 此次股票发行商品流通日期是2024年12月30日。
一、此次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种类
依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4月23日开具的《关于同意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893号),四川金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金丰高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6,914.8924亿港元,并且于2023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售。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总市值为46,099.2831亿港元,在其中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40,624.2730亿港元,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5,475.0101亿港元。具体详见企业2023年6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公布的《华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此次股票发行形式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一部分增发股票,涉及到增发股票公司股东数量达到1名,为深圳哈勃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上市流通股权总数为13,584,803股,占公司股本总量的2.95%,限售期为“在以下两个日期孰晚之日期满前:(1)自企业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2)深圳市哈勃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向企业增资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2021年12月29日)起36个月”,现限售期将要期满,这部分增发股票将在2024年12月30日起上市流通。
二、此次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形成后迄今公司股本总数变化趋势
此次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归属于先发限售股份,自公司先发限售股份产生迄今,企业未出现因股东分红、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导致总股本总数变动的状况。
三、此次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的相关服务承诺
依据《华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华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此次申请办理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深圳市哈勃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关于其持有的股份锁住和高管增持的相关服务承诺如下所示:
“1.在以下两个日期孰晚之日期满前:(1)自企业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2)本合伙制企业向企业增资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2021年12月29日)起36个月,本合伙制企业不转让或者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合伙制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权,都不建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合伙制企业将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有关公司的股东持仓及股权变化的相关规定。若违反上述服务承诺,本合伙制企业可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此次申请办理发售的首发限售股份公司股东没有其他尤其服务承诺。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此次申请办理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公司股东严苛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会有有关服务承诺不履行危害此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状况。
四、中介服务核查意见
经核实,承销商觉得:截至本核查意见出示之日,金丰高新科技此次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股权持有者认真履行它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新三板转板时所作出的股权锁定承诺;金丰高新科技此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和上市流通方式等相关事宜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承销商对金丰高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的事宜情况属实。
五、此次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状况
(一)此次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总数为13,584,803股,占公司现阶段股权总量的2.95%,限售期为“在以下两个日期孰晚之日期满前:(1)自企业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2)深圳市哈勃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向企业增资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2021年12月29日)起36个月”。
(二)此次上市流通日期是2024年12月30日。
(三)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明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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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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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手机上网公示配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金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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