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 韩宋辉
因为会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履约情况,资本充足率被看作是保险公司的“核心要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公布《关于延长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实施过渡期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原本定2024年底结束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以下简称“偿二代”二期)缓冲期增加1年到2025年底。
所说“偿二代”二期,原为银监会2021年12月公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章制度进行了详细提升,提升了监管指标风险比较敏感性和有效性。那时,一部分车险公司因新老标准转换造成综合性偿付能力充足率降低,监督机构依照“一司一策”确认了缓冲期现行政策,缓冲期到今年底完毕。
金融业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责任人答编写问时指出,缓冲期政策对车险公司逐步适应新规,促进“偿二代”二期稳定转换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考虑保险行业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切换至“偿二代”二期的危害还未完全消化吸收,为了维护保险行业稳健运行,监督机构经谨慎讨论决定,增加1年缓冲期至2025年底。
车险公司可在2025年1月15日前和金融监管总局及内设机构沟通交流缓冲期现行政策,金融业监管总局结合实际情况于2025年2月底以“一司一策”明确缓冲期现行政策。
业内人士认为,近些年,一些车险公司遭遇增速回落、盈利降低、市场和利率的风险逐渐曝露等诸多工作压力,资本充足率告急情况突显。“偿二代”二期对保险公司风险因子、财产透过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延长其缓冲期,有益于保险行业更加从容地解决领域现阶段碰到压力,完成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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