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3 股票简称:翠微股份 公示序号:临2024-026
债卷编码:188895 债卷通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房屋租赁续签的关联方交易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北京翠微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和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翠微集团公司”)续期房屋租赁协议书,租用总建筑面积总共25,009.31平米(在其中计租总面积18,609.31平米),时间5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成本费用总共为61,640,097.40元(价税合计)。
● 翠微集团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属于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董专业大会事前认可并做出审核意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决策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
● 去12月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翠微集团公司产生房屋租赁与代管关联方交易 1 次,关联方交易总金额3,642.78万余元。
一、关联方交易简述
翠微集团和公司在2010年1月6日、2011年8月5日、2012年12月3日、2019年12月31日各自签订了《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下称“原租赁合同”),约定由企业租赁翠微集团拥有的合法产权海淀区复兴路33号翠微大厦地底一至三层及地底加建的停车场等辅助用地,租用总建筑面积总共25,009.31平米(在其中计租面积约18,609.31平米)在其中:地下一层为6,101.45平米,地下二层为8,407.43平米,地下三层为7,171.04平米(在其中计租面积约771.04平米),地底加建为3,329.39平米。租赁用途为地下停车场、库房、附属工程等,租赁期自2010年1月1日起止2024年12月31日止,租金标准为:首租金金额达11,254,134.79元(价税合计),每四年增长2%,2024年不增长。2024年房租金额达12,673,983.66元(价税合计)。
由于原租赁合同时限将在2024年12月31日期满,为确保公司经营的不断与稳定,通过和翠微集团就房租下降事项协商一致,彼此续期《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租赁期为5年,自2025年1月1日起止2029年12月31日止,第一年(2025年)房租金额达12,181,837.43元(价税合计),每四年增长2%,但第五年不增长。
翠微集团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董专业大会事前认可并做出审核意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决策范围之内,不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才行,以往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翠微集团公司产生房屋租赁与代管关联方交易总额达到3,000多万元,但没有达到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平方根5%。
二、关联企业详细介绍
北京市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北京海淀区国资公司隶属国有独资公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匡复兴,注册资金472,328.9994万余元,居所:北京海淀区复兴路33号,主要从事资本管理、投资管理、会务服务。翠微集团公司是企业的大股东,到目前为止持有公司29.46%的股权,是企业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和履行合同分配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和翠微集团公司签署了《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对出租的范畴、时限、花费、付款方式等事宜展开了承诺,关键具体内容如下:
1、企业租赁翠微集团公司持有的位于北京海淀区复兴路33号翠微大厦地底一至三层、地底加建的停车场等辅助用地及附属设施,租用总建筑面积总共25,009.31平米(在其中计租总面积18,609.31平米),租赁期为5年,自2025年1月1日起止2029年12月31日止。
2、租期内,租金标准第一年12,181,837.43元(价税合计),每四年增长2%,但第五年不增长,即: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的租金为12,181,837.43元(价税合计),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的租金为12,425,474.18元(价税合计),租赁期内房租总金额总计61,640,097.40元(价税合计),未税总金额58,704,854.67元。在其中,因标底设备为(每层)标底房地产之附设,其租金标准已记入(每层)标底房地产当中,不另行测算。
3、付款方式:房租以一季度为一个付款周期时间,付款期为每一个付款周期时间开始前的10个工作日后。
四、交易标的定价状况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到有关非商用主营业务财产租金系以社会化为载体,并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经协商后确定。
五、关联方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危害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正常的开展日常经营活动必须而持续所发生的,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市场交易标价公平公正,也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企业的自觉性,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方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16日,企业2024年第二次独董专业大会对这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建议:企业不断向关联企业翠微集团公司租用有关房地产,都是基于正常运营配套必须而持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也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企业的自觉性,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形,打算把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翠微大厦房产租赁续约的议案》,表决结果:允许4 票,抵制 0 票,放弃 0 票。5名关联董事匡复兴、朱伟、陶清懋、满柯明、王立生回避表决。
七、历史时间关联方交易状况
去12月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翠微集团公司产生房屋租赁与代管关联方交易 1 次,关联方交易总金额3,642.78万余元,有关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当代商城有限公司、北京市甘家口大厦有限公司与翠微集团公司续期房地产代管与租赁合同,代管与出租总面积总共25,063.48平米,时限均自2024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成本费用总共为3,642.78万余元。具体详见企业2023年12月30日公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房产租赁续约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3-045)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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