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示序号:2024-070
春秋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复购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回购股份额度:复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余元(含,相同),总额不超过30,000万余元(含,相同)。
● 回购股份自有资金:春秋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自筹资金和自筹经费。
● 回购股份主要用途:用以后面股权激励计划。
● 回购股份价钱:总额不超过60元/股(含,相同),该价格不超过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计划方案决定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法: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时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计划方案之日起不得超过12个月。
● 有关公司股东存不存在减持计划:经咨询,截止到复购应急预案公布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旅旅行社(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春秋国旅”)、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仓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将来3个月、将来6个月无高管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春秋包机价格旅游社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春秋季包机价格”)、上海春翔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春翔项目投资”)、上海春翼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春翼项目投资”)不久的将来3个月、6个月内如有增减持计划,企业将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有关风险防范:
1、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不断超过复购计划方案公布的价格上限,造成复购计划方案没法按照计划执行风险;
2、如果发生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或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计划方案等事宜,存有复购计划方案没法按照计划执行风险;
3、回购股份资本金无法及时,造成复购计划方案无法实施风险;
4、本次回购股权拟用于执行股权激励计划,存有股权激励计划无法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定组织表决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参加目标放弃认购股份等缘故,造成已回购股份没法按计划授出风险;
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界客观条件等发生变化,很有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停止复购计划方案风险;
一定会在复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依据复购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复购策略的决议及实施程序流程
1、202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2、依据《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二节第二十六条的授权,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执行董事出席的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就可以执行。
二、复购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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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效果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府与监督机构的政策导向,平稳金融市场及投资人的预估,提高市场情绪,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与此同时,根据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自信心及其对企业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完善企业的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企业利益和管理团队个人得失结合在一起,促进多方共同推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企业拟使用自筹资金和自筹经费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把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二)拟复购股份的种类
企业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
(三)回购股份的形式
利用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行时限
1、本次回购期限自企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复购计划方案之日起不得超过12个月。
2、复购方案落地期内,企业股票若因筹备重大事情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复购计划方案将于股票解禁后推迟执行并及时披露。
3、假如在这里时间内碰触下列条件,则复购时限提早期满:
(1)若是在以上时间内复购资金总额做到最高额,则复购计划方案实施完毕,即复购期限自该日起提早期满;
(2)如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复购计划方案,则复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停止本复购计划方案之日起提早期满。
4、公司将根据股东会受权,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证监会及其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开展。
5、企业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很有可能对该公司证券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产生之日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处、总数、总股本的占比、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权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复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余元,总额不超过30,000万余元,回购价格总额不超过60元/股。按回购价格限制计算,本次回购股权总数低限为250亿港元,最高为500亿港元,各自约为公司现阶段总市值978,548,805股0.26%和0.51%。实际回购股份的总数以复购进行或复购届满时公司实际购买的股权总数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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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定位、定价政策
本次回购股权的价格为总额不超过60元/股,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受权高管)在认购期内根据企业股价、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明确。本次回购价格定位限制未高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定前30个交易日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均价的150%。
如企业在本次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派息、配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企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适当调整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和自筹经费。
(八)预测复购后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股权全部用于执行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组织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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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本次回购股权对企业日常运营、会计、产品研发、营运能力、债务履行水平、发展方向及保持发售影响力等可能带来的影响的解读
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28.66亿人民币,流动资产为96.12亿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51.50亿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资产总额为177.16亿人民币(以上数据没经财务审计)。本次回购股权损耗资金(按复购资金总额限制计算)分别占公司资产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资产总额比例为0.70%和1.69%。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和自筹经费,综合性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情况、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要素,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会计、产品研发、营运能力、债务履行水平和今后发展趋势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企业的上市影响力,亦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
(十) 上市企业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决定前6个月内能否交易本公司股份的现象,存不存在单独或者与别人联合进行内线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解释,及在复购阶段的增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纠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决定前6个月内没有交易公司股权的现象,以上多方与本次回购计划方案不会有利益输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别人联合进行内线交易及操纵股价的举动。
截止到复购应急预案公布日,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确定在本次回购期内无增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内如有增减持计划,企业将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企业向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仓5%以上的股东咨询将来3个月、将来6个月存不存在减持计划的实际情况
公司在2024年10月30日分别往公司控股股东春秋国旅及其一致行动人春秋季包机价格、春翔项目投资、春翼项目投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函咨询。大股东春秋国旅、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4年11月4日回复函称,将来3个月、将来6个月不会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春秋季包机价格、春翔项目投资和春翼投向2024年11月4日回复函称,将来3个月、将来6个月如有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相关规定立即执行通知义务。
公司在2024年10月30日向全体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出函咨询。企业全体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于2024年11月4日回复函称,将来3个月、将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以上行为主体若未来拟执行股份减持方案,企业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规销户或是转让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权将主要用于执行股权激励计划,一定会在公布回购股份结论暨股权变化公告后三年内分次进行出让。
若公司无法或未能所有执行以上主要用途,没有使用一部分将依法进行销户。如果发生销户情况,公司注册资金将进一步减少。到时候企业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的法定程序。
(十三)企业预防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有关分配
本次回购股权也不会影响企业的稳定长期运营,不会造成企业产生资金链断裂的现象,如果发生企业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况,将依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通告债务人,全面保障债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申请办理本次回购股权事宜的实际受权
为确保本次回购的顺利推进,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会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之内,依照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基本原则,全权负责申请办理本次回购股权相关的事宜,受权内容包括范畴包含但是不限于:
1、在法律规定允许的情况下,结合公司与市场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次回购股权的具体方案;
2、如监督机构针对回购股份的相关政策产生变化及市场标准产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需由股东会再次决议的事项外,受权高管对本次回购股权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宜开展适当调整;
3、确定聘用有关中介服务(如果需要);
4、办理审批事项,包含但是不限于受权、签定、实行、改动、完成与本次回购股权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档、合同书、协议书、合同;
5、开设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及其它股票账户(如果需要);
6、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回购股份,包含购买的时长、价格与数量以及;
7、申请办理别的之上虽没注明但为了此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宜。
以上受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止以上受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复购应急预案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
本次回购计划方案将面临如下所示可变性风险性:
1、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不断超过复购计划方案公布的价格上限,造成复购计划方案没法按照计划执行风险;
2、如果发生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或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计划方案等事宜,存有复购计划方案没法按照计划执行风险;
3、回购股份资本金无法及时,造成复购计划方案无法实施风险;
4、本次回购股权拟用于执行股权激励计划,存有股权激励计划无法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定组织表决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参加目标放弃认购股份等缘故,造成已回购股份没法按计划授出风险;
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界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停止复购计划方案风险。
若出现相关风险导致企业本次回购计划方案没法按照计划执行,企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履行相应的决议和信息公开程序流程,适时修定或适度停止复购计划方案。一定会在复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依据复购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宜表明
1、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标准股东持股状况
企业已披露股东会公示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买卖日(即2024年11月5日)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标准股东名称、持股数、占总股本数量占比状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11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61)。
2、复购专户设立状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设立了股份回购专户,专户如下:
持有者名字:春秋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
股票账户号:B882735684
3、复购期内信息公开分配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执行复购期内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示序号:2024-071
春秋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份关键运营指标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春秋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2024年11月份关键运营指标如下:
一、当月运输飞机状况
当月新增加2架A320neo型飞机,引入方法均是自买;撤出1架A320ceo型飞机。
截至当月末,企业共经营128铺设客A320系列产品飞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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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月关键新增加航道状况
当月新增加航道:西安市=泰国清迈(周1357)、哈尔滨市=福州市=泰国曼谷(周246)。
三、当月运营指标关键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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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上运营指标来源于企业内部统计分析,很有可能和相关期内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投资者应留意不正确信任或者使用以上信息可能导致经营风险。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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