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6 股票简称:夏厦高精密 公示序号:2024-039
浙江省夏厦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公示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省夏厦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举办。会议报告已经在2024年12月06日通过邮件的形式送到诸位执行董事。此次会议应参加执行董事7人,真实参加执行董事7人。
会议由老总夏建敏老先生集结并主持,整体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出席。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政策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诸位执行董事用心决议,大会构成了如下所示决定:
二、股东会会议审议状况
(一)表决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允许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募投项目”)建设主体、执行地址、实施方法、募集资金投资主要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
承销商就本议案涉及事宜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同一天公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41)。
表决结果:7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
三、备查簿文档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
2、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浙江省夏厦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应用自筹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夏厦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1306 股票简称:夏厦高精密 公示序号:2024-040
浙江省夏厦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八次会议决议公示
我们公司及职工监事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职工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省夏厦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八次大会于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法举办。会议报告已经在2024年12月06日通过邮件的形式送到诸位公司监事。此次会议应参加公司监事3人,真实参加公司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长陈镇集结并主持,董事长助理列席。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政策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公司监事对各项提案进行了认真决议并给出了以下决定:
二、监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一)表决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的事宜,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具体情况所做出的谨慎确定,不属于募投项目建设主体、执行地址、实施方法、募集资金投资主要用途的变更,找不到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合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依法依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因而,职工监事允许以自有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的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同一天公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41)。
表决结果:3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
三、备查簿文档
1、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夏厦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
2024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1306 股票简称:夏厦高精密 公示序号:2024-041
浙江省夏厦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
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夏厦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是“夏厦高精密”)于2024年12月12日举办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八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允许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募投项目”)建设主体、执行地址、实施方法、募集资金投资主要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此次以自有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事宜在董事会的审批权范围之内,不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资基本概况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1892号),我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选用线下向满足条件的投资人询价采购配股和线上向拥有深圳市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购存托市值的社会发展公众投资者标价发售相结合的,向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15,500,000股,股价为每一股rmb53.63元,总共募资831,265,000.00元,坐扣包销和证券承销花费51,375,900.00元的募资为779,889,100.00元,已经从主承销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汇到我们公司募资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已支付证券承销及承销费用(未税)2,500,000.00块和律师代理费、财务审计及验资费套餐、法律规定信息公开等其它发行费(未税)27,432,602.06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9,956,497.94元。以上募资及时状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证,并对其出示《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00号)。
结合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资推行专用账户存放,并和承销商以及相关专用账户存放金融机构签订了募资资金监管协议,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财政性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概况
依照《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布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新项目均紧紧围绕主营开展,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资计划投资于下列新项目:
■
三、此次以自有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的现象
(一)拟以自有资金提升投资额度的实际情况
1、年产量40万件新能源车三合一变速箱技改项目(下称“40万件新能源产业”)
根据企业募投项目的具体建设进度,在原有计划投入40万件新能源产业的募资额度不变的前提下,企业拟使用自筹资金3,908.46万余元提升40万件新能源产业投资总额。此次应用自筹资金提升40万件新能源产业投资总额,通常是提升机器设备投资总额,变更后的40万件新能源产业投资规模增加到了22,308.27万余元。
企业: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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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后,此项目投资额22,308.27万余元,经测算,投资后税后工资内部报酬率为 14.34%,税后工资投资收益率6.21年,经济收益优良。
2、年产量7.2万件工业机械手新结构减速机技改项目(下称“7.2万件工业生产机器人减速器新项目”)
根据企业募投项目的具体建设进度,在原有计划投入7.2万件工业生产机器人减速器工程项目的募资额度不变的前提下,企业拟使用自筹资金3,066.03万余元提升7.2万件工业生产机器人减速器项目投资额。此次应用自筹资金提升7.2万件工业生产机器人减速器项目投资额,通常是提升机器设备投资总额,变更后的7.2万件工业生产机器人减速器项目总投资额增加到了15,152.71万余元。
企业: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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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后,此项目投资额15,152.71万余元,经测算,投资后税后工资内部报酬率为 24.64%,税后工资投资收益率5.16年,经济收益优良。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投资结构详细情况
1、年产量40万件新能源车三合一变速箱技改项目内部构造调节前后如下:
企业: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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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产量7.2万件工业机械手新结构减速机技改项目内部结构投资结构前后左右调节如下所示:
企业: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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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夏厦高精密研发基地新项目内部结构投资结构前后左右调节如下所示:
企业: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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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此次应用自筹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的主要原因
近些年,伴随着传动系统行业的发展,汽车制造业与机器人行业发展迅猛,用户及市场对于产品质量和精度规定进一步提升。受现阶段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及企业产品市场动态管理,以及用户及市场的需求等多种因素所左右,并且随着企业市场布局及关于新关键技术研究和新产品研发的不断增加,充分考虑公司战略发展、后面工程建设、使用体验、实际生产等状况,企业为了应对市场和客户要求,在40万件新能源产业和7.2万件工业生产机器人减速器新项目设备购置上采购了比原计划更高端数控机床,以提升整体新项目产品质量和精度,便于企业不久的将来发展过程中维持持久的综合竞争力品牌优势,同时公司在工程推进过程中,根据实际需求对于该新项目的结构募集资金的内部构造作出调整。企业对“夏厦高精密研发基地新项目”内部结构投资结构作出调整主要是因为中下游新能源车等行业企业对企业产品精密度等条件更加严苛,从而对企业产品研发能力及科研设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使用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加速募资资金投入进展,确保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对一部分拟购买机器设备进行调整。
(四)此次应用自筹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产生的影响
此次应用自筹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是结合公司项目执行的具体情况所做出的谨慎确定,合乎公司发展规划,有益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此次应用自筹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不会有变向更改募资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合乎证监会、深圳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以上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和内部的投资结构变更后,涉及到向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备案相关手续,企业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行。
此次应用自筹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的事宜已结合项目执行的具体情况和外部环境状况,并且经过谨慎科学研究。但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测要素,造成项目执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有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状况
2024年12月12日,企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允许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主体、执行地址、实施方法、募集现金投资主要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
(二)职工监事建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的事宜,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具体情况所做出的谨慎确定,不属于募投项目建设主体、执行地址、实施方法、募集资金投资主要用途的变更,找不到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合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依法依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因而,职工监事允许以自有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的事宜。
(三)承销商核查意见
经核实,保荐代表人觉得:企业以自有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的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事项有关决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需求。保荐代表人对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的事宜情况属实。
五、备查簿文档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
2、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八次会议决议;
3、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浙江省夏厦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应用自筹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夏厦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2月13日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浙江省夏厦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应用自筹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
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代表人”)做为浙江省夏厦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夏厦高精密”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夏厦高精密应用自筹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的事宜展开了谨慎审查,详情如下:
一、募资基本概况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1892号),企业批准向社会公布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15,5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一股发行价金额为53.63元,截止到2023年11月13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布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15,500,000股,应募集资金总额831,265,000.00元,扣减发行费(没有企业增值税)rmb81,308,502.0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49,956,497.94元。
以上募资已经在2023年11月13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检审,并提交天健验〔2023〕600号《验资报告》。
企业已经将募资存放在本次发行开立的募资重点帐户,并和保荐代表人、储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业签定募资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储放与使用开展专用账户管理方法。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概况
依照《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布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新项目均紧紧围绕主营开展,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资计划投资于下列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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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此次以自有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的现象
(一)拟以自有资金提升投资额度的实际情况
1、年产量40万件新能源车三合一变速箱技改项目(下称“40万件新能源产业”)
根据企业募投项目的具体建设进度,在原有计划投入40万件新能源产业的募资额度不变的前提下,企业拟使用自筹资金3,908.46万余元提升40万件新能源产业投资总额。此次应用自筹资金提升40万件新能源产业投资总额,通常是提升机器设备投资总额,变更后的40万件新能源产业投资规模增加到了22,308.27万余元。详细如下:
企业: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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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后,此项目投资额22,308.27万余元,经测算,投资后税后工资内部报酬率为 14.34%,税后工资投资收益率6.21年,经济收益优良。
2、年产量7.2万件工业机械手新结构减速机技改项目(下称“7.2万件工业生产机器人减速器新项目”)
根据企业募投项目的具体建设进度,在原有计划投入7.2万件工业生产机器人减速器工程项目的募资额度不变的前提下,企业拟使用自筹资金3,066.03万余元提升7.2万件工业生产机器人减速器项目投资额。此次应用自筹资金提升7.2万件工业生产机器人减速器项目投资额,通常是提升机器设备投资总额,变更后的7.2万件工业生产机器人减速器项目总投资额增加到了15,152.71万余元。详细如下:
企业:万余元
■
本次调整后,此项目投资额15,152.71万余元,经测算,投资后税后工资内部报酬率为 24.64%,税后工资投资收益率5.16年,经济收益优良。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投资结构详细情况
1、年产量40万件新能源车三合一变速箱技改项目内部构造调节前后如下:
企业:万余元
■
2、年产量7.2万件工业机械手新结构减速机技改项目内部结构投资结构前后左右调节如下所示:
企业:万余元
■
3、夏厦高精密研发基地新项目内部结构投资结构前后左右调节如下所示:
企业:万余元
■
(三)此次应用自筹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的主要原因
近些年,伴随着传动系统行业的发展,汽车制造业与机器人行业发展迅猛,用户及市场对于产品质量和精度规定进一步提升。受现阶段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及企业产品市场动态管理,以及用户及市场的需求等多种因素所左右,并且随着企业市场布局及关于新关键技术研究和新产品研发的不断增加,充分考虑公司战略发展、后面工程建设、使用体验、实际生产等状况企业为了应对市场和客户要求,在40万件新能源产业和7.2万件工业生产机器人减速器新项目设备购置上采购了比原计划更高端数控机床,以提升整体新项目产品质量和精度,便于企业不久的将来发展过程中维持持久的综合竞争力品牌优势,同时公司在工程推进过程中,根据实际需求对于该新项目的结构募集资金的内部构造作出调整。企业对“夏厦高精密研发基地新项目”内部结构投资结构作出调整主要是因为中下游新能源车等行业企业对企业产品精密度等条件更加严苛,从而对企业产品研发能力及科研设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使用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加速募资资金投入进展,确保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对一部分拟购买机器设备进行调整。
(四)此次应用自筹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产生的影响
此次应用自筹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是结合公司项目执行的具体情况所做出的谨慎确定,合乎公司发展规划,有益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此次应用自筹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不会有变向更改募资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合乎证监会、深圳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以上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和内部的投资结构变更后,涉及到向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备案相关手续,企业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行。
此次应用自筹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的事宜已结合项目执行的具体情况和外部环境状况,并且经过谨慎科学研究。但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测要素,造成项目执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履行审议程序和有关建议
(一)董事会审议状况
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允许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主体、执行地址、实施方法、募集资金投资主要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此次以自有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事宜在董事会的审批权范围之内,不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职工监事建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的事宜,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具体情况所做出的谨慎确定,不属于募投项目建设主体、执行地址、实施方法、募集资金投资主要用途的变更,找不到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合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依法依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因而,职工监事允许以自有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的事宜。
五、保荐代表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实,保荐代表人觉得:企业以自有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的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事项有关决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需求。保荐代表人对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提升一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改善内部结构投资结构的事宜情况属实。
保荐代表人:方车风 徐小兵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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