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6 股票简称:金宏气体 公示序号:2024-126 可转债编码:118038 可转债通称:金宏可转债
金宏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贷款以实施建设中的项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11月22日举办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为实施建设中的项目“北方地区集成电路芯片二期电子器件大宗商品载气新项目”的建立,允许企业使用超募资金rmb8,000.00万余元向控股子公司北京金宏电子原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市金宏”)开展实缴出资,应用所有剩下超募资金rmb394.37万余元(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账户余额,具体金额按实际转走时为标准)向北京金宏给予无息借款,贷款期限为3年,贷款期限自具体贷款之日起计算。承销商吴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承销商”)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此次应用超募资金项目投资建设中的项目事宜早已2024年9月26日举行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10月14日举行的企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募资基本概况
依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5月20日开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0〕941号),企业批准向社会公布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08.34亿港元,每股面值金额为1元,发行价为每一股rmb15.48元,募集资金总额金额为187,437.10万余元。扣减发行费rmb11,486.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金额为 175,951.06万余元。截止到2020年6月11日,以上募资已全部到位,并且经过容诚会计师公司(特殊普通合伙)检审,于2020年6月11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85号”的《验资报告》。
为加强企业募资管理和使用,维护债权人权益,企业对募资执行专用账户存储系统,并和承销商、储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业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状况
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企业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具体详见公司在2024年8月22日公布于上交所网址(www.sse.com.cn)《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示序号:2024-088)。
三、有关向控股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贷款以实施建设中的项目的现象
(一)向控股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贷款以实施建设中的项目的现象
“北方地区集成电路芯片二期电子器件大宗商品载气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金宏。企业拟使用超募资金rmb8,000.00万余元向控股子公司北京市金宏开展实缴出资,拟使用所有剩下超募资金rmb394.37万余元(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账户余额,具体金额按实际转走时为标准)向控股子公司北京市金宏给予无息借款,一次或分期付款给予,贷款期限为3年,贷款期限自具体贷款之日起计算。北京市金宏将依据项目建成后进展,阶段性资金投入募资,并且对项目执行独立做账计算,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
(二)此次实缴出资及提供贷款目标的相关情况
■
(三)此次向控股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贷款之后的募资管理方法
为加强企业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行政规章以及公司募资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北京市金宏已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资开展专项管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宜工作进展,严格执行相关法律的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此次向控股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贷款以实施建设中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应用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北京市金宏实缴出资及提供贷款以实施建设中的项目,系根据企业建设中的项目的具体进行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根据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部署,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保障公司新建项目的实施及实施,合乎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安排,找不到变向更改募资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容易对公司经营、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五、有关审议程序及重点建议
(一)审议程序
公司在2024年11月22日举办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超募资金rmb8,000.00万余元向控股子公司北京市金宏开展实缴出资,应用所有剩下超募资金rmb394.37万余元(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账户余额,具体金额按实际转走时为标准)向北京金宏给予无息借款,贷款期限为3年,贷款期限自具体贷款之日起计算。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很明确的同意意见,承销商对该事宜出具了很明确的核查意见。
此次应用超募资金项目投资建设中的项目事宜早已2024年9月26日举行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10月14日举行的企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重点建议表明
1、职工监事建议
企业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应用超募资金对北京金宏开展实缴出资及提供贷款,有利于推动建设中的项目“北方地区集成电路芯片二期电子器件大宗商品载气新项目”的建立,都是基于企业新建项目的实施必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合乎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有关募资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允许企业使用超募资金对北京金宏开展实缴出资及提供贷款以实施“北方地区集成电路芯片二期电子器件大宗商品载气新项目”事宜。
2、承销商核查意见
经核实,承销商觉得:公司本次应用超募资金对北京金宏开展实缴出资及提供贷款,都是基于企业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推动建设中的项目“北方地区集成电路芯片二期电子器件大宗商品载气新项目”的建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根据公司的发展理念,根据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事宜合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承销商对企业使用超募资金对北京金宏开展实缴出资及提供贷款执行“北方地区集成电路芯片二期电子器件大宗商品载气新项目”事宜情况属实。
六、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一)吴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金宏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应用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贷款以实施建设中的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1月25日
市场观察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请联系邮箱:News_Jubao@163.com
聚焦商业经济报告和前瞻商业趋势分析,市场观察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