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9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公示序号:2024-050
南京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11月14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亚鹏路66号金基汇智园9栋企业307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建军老先生组织,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7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及部分管理层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企业向控投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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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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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根据;
2.提案1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
3.提案1为关系公司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企业关系公司股东南京新工项目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纺织工业产业链(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纺织产业(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蓝台(南京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郝成娟、彭博文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2024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资质、参会工作人员资质、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均达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根据的决议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1月15日
●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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