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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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安信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发行文件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款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少1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1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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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2024年10月24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10月2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2024年10月28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4)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即2024年10月24日之前,不含2024年10月24日),在本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更改分红方式。投资者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现金红利方式。
(5)按照相关业务规则,红利再投资部分的份额持有期将自2024年10月25日开始重新计算。
(6)由于向直销客户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账手续费,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分红款小于2元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该客户的现金分红款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
(7)投资者可通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客户服务中心(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088-088)、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基金销售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华福证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销售服务机构。投资者自2024年10月23日起可在华福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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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华福证券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华福证券的规定。上述基金可参与华福证券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届时请以华福证券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的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29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网站:www.essencefund.com
2、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1#楼3层、4层、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网址:www.hfzq.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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