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博股份”)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的有关规定: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股份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包括已回购股份总额、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以及支付的总金额等内容。截至2024年10月12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4年7月1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25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最高成交价为4.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09,41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7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回购期间,公司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回购进展公告。
3、截至2024年10月12日,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820,8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4%;成交均价为4.68元/股(最高成交价为4.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5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512,64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区间为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5日,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12日,公司已完成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1,820,800股,后续公司将按照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规定将回购股份用于出售,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未能实现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若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证券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证明。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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