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4-049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21,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21,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15日。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71.80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677%。其中首次授予部分56.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15万股。
其中,621,000 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045%。
此外,97,000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由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过户登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7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6月29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4)。
(四)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7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五)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以2022年6月30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以授予价格8.4元/股向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票已分别于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2月19日上市流通。
(九)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由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调整为公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的A股普通股股票。
(十一)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情况: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情况:
■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621,000股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97,000股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2人(剔除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的2名重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87人,预留授予部分7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 年 10月 15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621,000 股(扣除归属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的97,000 股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相关限售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激励对象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该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621,000股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97,000股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总数由153,512,547元变更为154,133,547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9月5日出具了《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E10581号),审验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经审验,截至2024年8月23日止,公司已收到9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5,693,740.00元。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中,有97,000股系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其余621,000股为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故公司减少库存股97,000股,注册资本增加621,000元。公司变更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3,512,547元,股本为人民币153,512,547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4,133,547 元,股本为人民币154,133,547元。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 1-6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340,784.12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1651 元;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 154,133,547.00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4 年 1-6 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8,000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4677%。其中,新增股份为621,0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4045%,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市场观察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请联系邮箱:News_Jubao@163.com
聚焦商业经济报告和前瞻商业趋势分析,市场观察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