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4-044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现金管理
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绿色可循环包装租赁及智能仓储物流建设项目”、“年产230万套(张)绿色循环包装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前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 “新能源及家电产业可循环包装生产基地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向募集资金开户机构提出销户申请。近日,部分专户销户工作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0,431,415.0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568,584.92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1月29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29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和华安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区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传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华安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喜悦智行(合肥)载具有限公司与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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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账户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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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绿色可循环包装租赁及智能仓储物流建设项目”、“年产230万套(张)绿色循环包装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并将前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 “新能源及家电产业可循环包装生产基地项目”。 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已将原存放于下列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并已办理完毕上述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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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项已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与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4-045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华安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派保荐代表人李超、杜文翰具体负责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工作。
现杜文翰女士因工作调整,已无法继续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保荐工作,华安证券决定委派王运龙先生接替杜文翰女士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等其他持续督导未尽事项职责(王运龙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王运龙先生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具备持续督导履职能力。本次变更后,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李超先生和王运龙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特此公告。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附件:王运龙先生简历
王运龙,男,保荐代表人,现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股权融资一部执行总监。曾负责或参与完成凯迪电力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北信源创业板IP0项目、泰达股份ABS项目、安博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项目以及瑞特科技、和道传媒、敦善文化、康博科技等新三板推荐挂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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