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0 证券简称:中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4-033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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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000 万元至 6,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0.86 元/股,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12 日、2023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2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2)。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3 年 9月 26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400,365,000股的比例为 0.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56元/股,最低价为24.0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66,323.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2024年7月24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506,639股,占公司总股本 0.38%,回购最高价格为24.7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16.35元/股,回购均价为20.2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30,447,268.1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董事罗勇基于个人资金需求,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共计减持公司股份665,961股,减持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编号:2023-023)、《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余董监高自首次披露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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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共计18,639,26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因限售期届满上市流通,转化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06,639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公司将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己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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