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2024-046
龙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7月22日
(2)股东大会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龙源集团大楼二楼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赖朝辉先生主持,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丽女士出席了会议;一些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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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提交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发行具体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审查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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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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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提案表决的有关信息说明
所有议案均属于需要通过特别决议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丰律师事务所
律师:成威,陈颖
2、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结果都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龙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3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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