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9 简称证券: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上海罗曼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6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198号山金融广场B座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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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董事长孙凯军女士出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刘峰女士主持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联合通讯出席9人;
2、公司在职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峰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收购PREDAPTIVE OD LIMITED控股权及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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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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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股东大会议案已获批准。
2、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没有特别的决议。
3、股东大会不涉及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勇,黄夕晖
2、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罗曼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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