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6
顺丰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解除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和处理质押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控股”)的通知,了解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办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解除质押、办理质押的基本情况
1、解除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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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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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绩效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明德控股持有的股份质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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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德控股共持有公司股份2、661、927、1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8%: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2,319,497,139股,持有100,000股,“明德控股”是通过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21明德EB”开立的担保和信托专户-华泰联合证券-21明德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242、430、000股。上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份比例等相关数据均考虑明德控股通过深圳市伟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明德控股”-华泰联合证券-明德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及质押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年5月,明德控股完成了非公开发行80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24明德EB”,其持有的3.4万股公司股份为质押目标。“24明德EB”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兑现“21明德EB”债券,兑现后“明德控股”-华泰联合证券-21明德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质押股份将解除质押,届时,明德控股质押总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下降。
明德控股公司质押的股份和未质押的股份不涉及冻结。
三、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明德控股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还能力。质押股份无清算或强制转让的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当质押股份有清算风险时,明德控股将及时通知公司,并严格遵守信息披露义务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股份终止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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