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失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爱慕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部分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12个月内授予。如果激励对象超过12个月,则预留权益无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总结的议案、《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总结的议案、《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的议案》和《关于核实的》〈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议案》。
2、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4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公布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验证意见及公示说明》。
3、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爱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总结的议案、《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案及《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提案》。2023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的自查报告》。
4、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实现,激励对象主体合法有效,确定的第一个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核实了第一个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发表了验证意见。
5、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价格,从7.82元/股调整为7.0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2023年7月3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实际授予145名激励对象81.1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权失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和法律意见后,公司在指定网站上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激励对象12个月以上未明确的,保留权无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118.00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12个月未明确授予对象,预留权益无效。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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