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北京千方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变更。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日:00
(2)网上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
2024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024年5月14日上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2024年5月14日下午3月15日结束: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1层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曙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
共有4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公司345,303,018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850%。
(2)网上投票股东的参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认证了通过网上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资格。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股东大会通过网上投票的股东为49人,代表公司股份261、664、995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357%。
共有53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了年度股东大会,代表公司股份606、968、013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207%,其中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代表公司股份38、671股,929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3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第二,提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606、019、534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437%;反对票85150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股969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为:37.72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5474%;反对票8515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19%;弃权股9697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8%。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606、019、534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437%;反对票85150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股969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37.723、450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474%;反对票8515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19%;弃权股9697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8%。
3.审议通过《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606、019、534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437%;反对票85150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股969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37.723、450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474%;反对票8515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19%;弃权股9697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8%。
4.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606、074、405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528%;反对票893608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2%;弃权股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3778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投票总数的97.6893%;反对票8936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07%;弃权票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5.审议通过《2024年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606、074、405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528%;反对票893,60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2%;弃权股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3778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投票总数的97.6893%;反对票8936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07%;弃权票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6.审议通过《2024年对外担保额度议案》。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601、596、118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1150%;反对票5、371、894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0%;弃权票1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33、300、034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091%;反对票5、371、8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99%;弃权票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7.《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议案》逐项审议通过。
7.1 《与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审议通过
本提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名称:夏曙东、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夏曙锋。关联关系:夏曙东先生持有239、692、806股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89、275、576股表决权,由夏曙东先生控制;夏曙峰先生持有16、333、836股表决权,担任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与夏曙东先生的兄弟关系、《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夏曙东与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夏曙锋为一致行动人,上述三名关联股东已避免表决。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260、813、287股票,占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42%;反对票85258股,占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8%;弃权股0股,占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票37、819、4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5%;反对票8525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45%;弃权票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7.2 审议通过了与阿里巴巴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提案为相关交易,相关股东名称:杭州浩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关系:杭州浩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22、993、866股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11%,为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公司董事吴司韵女士(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在阿里巴巴集团工作。杭州浩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383、122、639股票,占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反对票851、508股,占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8%;弃权股0股,占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票37、820、4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81%;反对票8515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19%;弃权票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606、018、534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6%;反对票85150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股97、9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票37.722、4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548%;反对票8515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19%;弃权股97、97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606、073、405股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526%;反对票893608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2%;弃权票100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票37、777、321股,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7%;反对票8936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07%;弃权票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26%。
10.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606、115、505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595%;反对票85150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票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票37、819、4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5%;反对票8515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19%;弃权票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603、529、526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反对票3、437、487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弃权票100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票35、233、442股,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086%;反对票3、437、4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8%;弃权票1000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占0.0026%。
12.审议通过《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票606,019,53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437%;反对票851,50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股969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37.723、450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474%;反对票8515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19%;弃权股9697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8%。
13.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票605,802,2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9%;反对票1、164、808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9%;弃权票100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票37、506、121股,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54%;反对票1、164、8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20%;弃权票1000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占0.0026%。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
14.审议通过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601、011、626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0187%;反对票5、955、3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9812%;弃权票100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32,715,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总数的84.5976%;反对票5、955、3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98%;弃权票1000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占0.0026%。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
15.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票601,011,62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87%;反对票5,955,3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12%;弃权票100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其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32、715、542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976%;反对票5、955、3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98%;弃权票1000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占0.0026%。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601、011、626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0187%;反对票5、955、3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9812%;弃权票100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32,715,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总数的84.5976%;反对票5、955、3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98%;弃权票1000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占0.0026%。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601、011、626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0187%;反对票5、955、3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9812%;弃权票100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其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32、715、542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976%;反对票5、955、3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98%;弃权票1000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占0.0026%。
18.关于修改的审议和批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601、011、626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0187%;反对票5、955、3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9812%;弃权票100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其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32、715、542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976%;反对票5、955、3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98%;弃权票1000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占0.0026%。
19.关于修订的审议通过〈投资管理体系〉的议案》。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票601,011,62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87%;反对票5、955、3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9812%;弃权票100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其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32、715、542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976%;反对票5、955、3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98%;弃权票1000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占0.0026%。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601、011、626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0187%;反对票5,955,3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12%;弃权票100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其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32、715、542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976%;反对票5、955、3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98%;弃权票1000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占0.0026%。
21.审议通过修订〈规范关联资金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601、011、626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0187%;反对票5、955、3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9812%;弃权票100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其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32、715、542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976%;反对票5、955、3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98%;弃权票1000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占0.0026%。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601、011、626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0187%;反对票5、955、3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9812%;弃权票100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其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32、715、542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976%;反对票5、955、3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98%;弃权票1000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占0.0026%。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
23.关于修订的审议和批准。〈网上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601、011、626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0187%;反对票5、955、3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9812%;弃权票100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其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32、715、542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976%;反对票5、955、3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98%;弃权票1000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占0.0026%。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
24.审议通过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606、115、505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595%;反对票851,50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票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票37、819、4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5%;反对票8515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19%;弃权票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25.审议通过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601、011、626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0187%;反对票5、955、3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9812%;弃权票100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其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32、715、542股票,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976%;反对票5、955、3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98%;弃权票1000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占0.0026%。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
26.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审议通过》〈2024年北京千方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总结的议案。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605、760、105股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010%;反对票1、207、908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0%;弃权股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票37、464、021股,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65%;反对票为1、207、908股,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35%;弃权票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
27.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通过》〈2024年北京千方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605、760、105股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010%;反对票1、207、908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0%;弃权股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票37、464、021股,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65%;反对票为1、207、908股,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35%;弃权票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
2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605、760、105股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010%;反对票1、207、908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0%;弃权股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为:同意票37、464、021股,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65%;反对票为1、207、908股,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35%;弃权票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该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由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于金律师、朱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千方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
2、《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千方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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