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51/900917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4-011
上海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24年5月7日,董事会会议通知书面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资料于2024年5月7日书面向全体董事发出;
(3)2024年5月13日,董事会会议通过通讯表决举行;
(四)董事会会议应当参加9名董事,实际参加9名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形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子公司首发地块项目的议案》
2018年8月23日,上海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工业用地开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鑫昌毛绒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鑫汇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其持有的32.7亩工业用地。该地块是公司位于松江区洞泾镇的海信智能产业园(临时命名)的首发地块(以下简称“首发地块”)。2020年6月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海鑫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引进“长三角G60浙江科技创新基地(松江)”项目及子公司开发物业转让的议案》首发地块分为二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期1-7栋物业已全部转让,二期8栋、九栋房产正在建设规划中。
基于初始地块容积率由原来的2.6提高到2.89,二期为8、由于9栋楼的原意向销售客户不再认购,董事会审议同意增加对首发地块项目的投资13910万元,并授权管理层处理第二阶段8、九楼物业开发建设及招商销售相关事宜。该项目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有积极的影响,具体的财务影响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信息披露规则,并根据招商引资销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可能面临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性风险。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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