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4-006
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中船(邯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这次会议有没有被否决的提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2月22日
(2)股东大会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世纪街6号派瑞科技产业园9楼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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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宫志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徐辉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审议议案的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提案名称: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电子特种气体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提交审议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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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暂定名)提交审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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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案名称:关于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提案的提案
审查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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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嘉园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娜,程璇
2、律师见证结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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