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夏国企创新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国企创新混合发起基金代码:017602(A类)、017603(C类),以下简称“本基金”)招股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基金自2024年1月5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8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上述规模限制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进行控制。
自2024年1月22日起,投资者可在华泰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处理流程、规则、可销售基金份额类别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处理状况也应当按照其规定执行。本基金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方网站上(www.ChinaAMC.com)投资者可以登录公示查询。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华泰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华泰证券网站:www.htsc.com.cn;
(2)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基金产品数据总结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合理判断市场,认真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的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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