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4-002
山西太钢不锈钢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2024年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未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14:30;
(2)网上投票时间:2024年1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9:25、9:30~11:30,13:00~15:00;2024年1月19日上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2024年1月19日下午3月15日投票结束:00。
2.现场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花园国际酒店花园厅
3.召开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盛更红 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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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李华、尚佳君、张晓东、王清洁、独立董事刘新泉、王建华、监事王洪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大会,其他董事、监事出席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二。法案审议表决
(一)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相关交易预期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股东持有的表决权股份避免表决;
表决及表决结果:
同意76、308、9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3%;反对95、047、0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该提案未获批准。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75、893、5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0%;反对95、047、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太原)
2.律师姓名:翟颖、张新磊
3.结论意见: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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