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23-080
合盛硅业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7日
(2)股东大会地点:恒元广场A座4楼会议室,浙江省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88号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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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董事长罗立国先生因公事未出席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与会董事、副董事长罗毅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非独立董事罗立国因公事请假未出席会议;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雅聪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张少特、徐伟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逐项审议
1.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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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类型
审查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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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股份回购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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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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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股份回购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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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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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授权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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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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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表决权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持有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1对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和授权代表单独计票。
第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玲平、白帆
2、律师见证结论: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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