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3-147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银资本”)直接持有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或“公司”)233,247,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3%。上海兴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璟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9,211,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于2021年6月10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披露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公司股东兴银资本、兴璟投资因自身发展和资金需求,兴银资本拟减持合计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5.23%的股票,即113,670,000股;兴璟投资拟减持合计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0.42%的股票,即9,211,340股。
其中,兴银资本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公告本次减持计划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按照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1.56%的股票,即34,0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于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按照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4.00%的股票,即86,920,000股。兴银资本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5.23%的股票,即113,670,000股。
兴璟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大宗交易方式于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按照市场价格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0.42%的股票,即9,211,340股。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收到兴银资本、兴璟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12月18日,兴银资本、兴璟投资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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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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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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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兴银资本、兴璟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减持数量0股,减持比例0%。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基于对公司业务前景的持续看好以及兴银资本、兴璟投资的资金需求的变化,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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