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这次会议有没有被否决的提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1日
(2)股东大会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西虹路1009号二楼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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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1、本次会议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要求
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和主持: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现场会议董事长张友志先生不能履行主持人职务,一半以上董事共同推荐董事会秘书薛辉先生主持股东大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薛辉、巨浩、张建明、徐军、独立董事尹林出席现场会议;张友志、沈杰、独立董事王晓东、独立董事夏明以沟通方式出席;
2、公司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刘为俊、赵辉、陆春波出席现场会议;边晖、彭潇通过通讯出席;
3、董事会秘书薛辉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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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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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提案表决的有关信息说明
1.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2. 提案1是一项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旭日、张理清
2、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投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88685 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3-046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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