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3-119
天宇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2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C4号楼二楼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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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董事长罗卫国先生和副董事长史东伟先生通过远程沟通出席了会议。超过一半的董事共同推荐董事孟卓伟先生主持现场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的召开、召开和投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兼董事孟卓伟先生、副总裁梅晓阳女士、财务总监孙卫东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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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查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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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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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上述通过;提案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德志、程欣
2、律师见证结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有资格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和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宇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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