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夏子航
淮河能源12月6日晚宣布,公司拟对重大资产购买及相关交易方案进行重大调整,即公司将调整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范围,淮浙煤电50.43%股权和淮浙电力49.00%股权不再纳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范围。公司只收购淮河能源淮南潘集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潘集发电”)100%股权。交易对手仍为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河电力”)。
交易对价约为11.8亿元。淮河能源表示,通过本次交易,公司火力发电业务规模将扩大,规模效应将进一步加强。本次交易注入优质火力发电资产,提高资源协同效应,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最大化股东利益。
潘集发电下属潘集电厂位于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1320mW,为2×获取660mW超临界燃煤机组资产的方式是自建。潘集电厂一期1号机组作为安徽省“861”重点工程,于2022年12月26日投产,2号机组于2023年2月24日投产。
淮河能源表示,上市公司注入火力发电资产是响应国家能源和电力供应部署的重要措施。通过向上市公司注入火力发电资产,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资本平台的优势,引用标准化管理经验,进一步提高火力发电企业的运营效率,确保高效供电,为巩固经济复苏、稳定价格、保障民生提供坚实的基础。
淮河电力是淮南矿业下属的电力业务持股平台,主要以控股或参股的形式开展电力业务。淮河能源表示,本次交易是控股股东有效履行银行间竞争承诺的必要措施,有助于淮南矿业和淮河控股进一步规范银行间竞争问题,履行资本市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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