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东方证券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23年11月13日起,公司增加上述代销机构办理宝盈鸿盛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宝盈鸿盛债券A/C,基金代码:A:008511/C:008512)投资业务,投资者可以在上述代销机构办理公司基金开户业务和上述基金认购业务,查询相关信息,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细节:
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by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免长途电话费)
2、东方证券有限公司
网站:https://www.df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在上述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的投资者,应当遵循其具体规定。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销售机构划分投资者的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水平,并提出适当的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了解基金产品的风险回报特征,在了解产品和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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