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45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10月31日,陕西莱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股份1.568、870股,占公司总股本402、437、585股的0.39%,回购交易最高价为17.98元/股,最低价为16.58元/股。117.781.93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1.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方案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不超过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当的时间用于员工持股和/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29.4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2023年8月24日和2023年8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陕西莱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3-021)、《陕西莱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公告号:2023-032)。
二、实施股份回购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月前3个交易日内公布上月底的回购进度。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现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股份1.568、870股,占公司总股本402、437、585股的0.39%,回购交易最高价为17.98元/股,最低价为16.58元/股,总交易金额为27.117。781.93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在回购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
市场观察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请联系邮箱:News_Jubao@163.com
聚焦商业经济报告和前瞻商业趋势分析,市场观察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