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1 碧兴物联是证券的简称 公告编号:2023-013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8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号高新奇产业园二期2号楼803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何愿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网上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潘海堂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综合信用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上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的审议和批准。
第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普滨律师事务所
律师:欧阳文勇、蔡密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碧兴物联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023年首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碧兴物联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023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 报备文件
(一)2023年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普滨律师事务所关于碧兴物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市场观察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请联系邮箱:News_Jubao@163.com
聚焦商业经济报告和前瞻商业趋势分析,市场观察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