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3-078
广东荣泰实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由于目前公司锡场地块、锡场涂碑地块、仙桥地块存在银行抵押、查封等权利负担,公司无法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土地所有权变更,经各方协商,将土地所有权变更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一、交易概述
广东荣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2月7日和2022年12月23日,“广东荣泰”或“转让方”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转让议案》。揭阳市合贵新材料有限公司、揭阳市联富新材料有限公司、揭阳市新荣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向自然人陈明、孙浩佳、余健(以下合称“受让人”)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1500万元、1000万元和2150万元。
具体内容见2022年12月8日和2022年12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转让公告(公告号:2022-152、2022-158)。
第二,进展情况
由于公司锡场地块(位于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开发区1号)、锡场涂碑地块(位于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开发区)和仙桥地块(位于揭阳市榕华大道以东、环路以南)目前存在银行抵押、查封等权利负担。公司正在积极与抵押银行和金融机构协商,导致2023年6月30日前土地所有权变更无法完成。与交易方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延期
鉴于转让人名下的地块涉及复杂的交叉抵押和多轮扣押冻结,2023年6月30日前无法完成锡场地块、锡场石碑地块和仙桥地块的土地所有权变更。经双方协商,同意将土地所有权变更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如果土地所有权的变更仍不能在日期前完成,除非双方同意另行延期,否则转让方和受让方有权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以终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依照本条规定终止的,转让人应当将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给受让人。
(二)其他
1.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股权转让协议:
(一)另一方严重违反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
(2)任何一方申请破产、重组或清算。
2.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本补充协议的规定与股权转让协议的规定不一致,以本补充协议的规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仍以股权转让协议的规定为准。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荣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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