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尤其风险防范:
中交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已经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公司净资产的100%,对负债率超出70%的部门担保额度已经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公司净资产的50%,对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担保额度已经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公司净资产的30%,请投资人充足关心担保风险。
一、贷款担保工作进展简述
公司控股子厦门市宏佑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厦门市宏佑”)因为运营必须,向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湖里分行、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支行及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申请办理固定资产贷款160,000万余元,由企业与合作者按协作比例是以上借款给予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担保,在其中企业按51%利益占比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81,600万余元,合作者建发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按49%利益占比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78,400万余元,厦门市宏佑向企业提供质押担保。企业已经与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湖里分行、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支行及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支行签定确保保证合同。
企业曾在2023年1月10日举办第九届股东会第十八次大会、2023年2月1日举办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3年公司为子公司新增加担保额度总共2,138,400万余元,在其中,向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新增加担保额度2,057,900万余元,向负债率70%以内的子公司新增加担保额度80,500万余元。
企业本次为厦门市宏佑给予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担保,不得超过经批准的担保额度,不要递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额度应用情况如下表(企业:万余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公司名字:厦门市宏佑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年限:2023年1月4日
注册资金:79,200万人民币
法人代表:黄晟
公司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省二路889号618模块A521
业务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和许可证书件为标准)。
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拥有其51%股份,厦门市兆厦弘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其49%股份。
厦门市宏佑是企业子公司,并不是失信执行人。
厦门市宏佑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分析如下所示:
企业:万余元
三、《保证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债务人: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湖里分行、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支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支行
担保人:中交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1、担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2、被贷款担保合同约定:债务人与厦门市宏佑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书。
3、被贷款担保主债权:根据上述情况合同书,债务人向厦门市宏佑给予本金额度160,000万余元扣减债务人拥有的“湖里区06-06县后规划区惠灵顿路与佐世保交汇处东南侧H29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价值后金额及其相对应利息、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等合同约定的债务。
4、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期满之今后三年止。
四、股东会建议
此次企业为厦门市宏佑公司担保有益于确保工程建设对投资的需要,符合公司共同利益;厦门市宏佑经营情况正常的,具有还款全部债务能力;企业对厦门市宏佑合并报表,并对运营和经营管理决策有管控权,会计严控风险;厦门市宏佑向企业提供质押担保,贷款担保严控风险。
五、总计对外担保总数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为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间给予担保余额1,032,337万余元,占2022年末归母公司净资产的313%;对未在合并报表范围里的参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04,416万余元,占2022年末归母公司净资产的62%。无贷款逾期贷款担保,无诉讼贷款担保。
六、备查簿文档
1、第九届股东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3年第二次股东会议决议
3、确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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