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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士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八届股东会第20次会议报告于2023年7月14日向全体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直接送达、邮递等形式传出,大会于2023年7月21日以传签方法举办。大会需到执行董事9人,实到股东9人。此次股东会各自审议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和《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决议状况均是:合理表决票9票,在其中:允许9票,抵制0票,放弃0票。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企业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概况
1、企业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
2017年4月25日,企业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有关提案。截止于2017年6月8日,企业“国信证券天士力2017年1期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方案”根据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法总共买进天士力股票506,800股,占公司那时候总股本的比例是0.0469%,成交均价约39.456元/股。到此,企业已经完成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消费,锁定期自2017年6月8日起12月。(详细企业分别在2017年4月26日和2017年6月10日公布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
企业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依据《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受权股东会对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持有期增加作出决定。公司召开了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次至第十次持有者大会、第七届股东会第8次会议、第七届股东会第9次会议、第七届股东会第11次会议、第七届股东会第13次会议、第七届股东会第17次会议、第七届股东会第21次会议、第八届股东会第3次会议、第八届股东会第9次会议、第八届股东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企业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持有期延至2023年7月24日。目前为止,企业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并未卖出股票。
2、企业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2018年7月26日,企业2018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有关提案。截止到2018年8月23日,“国信证券天士力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方案”根据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法总共买进天士力股票1,831,633股,占公司那时候总股本的比例是0.1211%,成交均价大约为22.3362元/股。到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完成企业标的股票的消费,锁定期自2018年8月22日起12月。(详细企业分别在2018年5月19日和2018年8月24日公布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暨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企业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依据《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受权股东会对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持有期增加作出决定。公司召开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次至第六次持有者大会、第七届股东会第14次会议、第七届股东会第21次会议、第八届股东会第3次会议、第八届股东会第9次会议、第八届股东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企业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持有期延至2023年7月24日。目前为止,企业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并未卖出股票。
二、企业股权激励计划持有期贷款展期的现象
1、企业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
依据《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企业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受权股东会对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持有期增加作出决定。由于企业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期满,根据对企业未来长期稳定发展趋势的自信以及公司股票估值的分析,允许企业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十一次持有者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本方案持有期再次延至2024年7月24日。
2、企业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依据《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企业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受权股东会对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持有期增加作出决定。由于企业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期满,根据对企业未来长期稳定发展趋势的自信以及公司股票估值的分析,允许企业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七次持有者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本方案持有期再次延至2024年7月24日。
三、独董建议
企业2期股权激励计划持有期贷款展期事项合乎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以及公司2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决议及表决流程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允许企业将第一、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持有期延至2024年7月24日。
特此公告。
天士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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