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杨泉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20,0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9%。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公司副董事长杨泉明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于2023年6月16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2,255,00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2%。
杨泉明先生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买入公司股份40,000股,构成短线交易。杨泉明先生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未减持部分不再减持。截止本公告日,杨泉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34,929股,占公司总股本1.15%。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注1:上表中“减持数量”列为减持期间的总减持股数,“减持总金额”列为包含交易税费等费用的总减持金额。
注2:上表中“当前持股数量”列为减持前持股数量9,020,029股-总减持股数1,025,100股+减持期间误买入40,000股的数据,误买入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短线交易并致歉及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基于操作失误,构成短线交易,杨泉明先生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未减持部分不再减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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