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3-060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实集团”)、广州珠江健康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健康”)合计持有的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城服”或“标的资产”)100%股权进行资产置换,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但不涉及发行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3-022)等相关公告。
公司已取得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本次交易涉及的置入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公司已持有珠江城服100%的股份,珠江城服已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公告》(编号:2023-04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审计工作,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珠实集团、珠江健康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置入的标的资产珠江城服过渡期期间产生的收益归上市公司享有,珠江城服在过渡期期间产生的亏损由珠实集团以现金形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足额补偿。
二、标的资产过渡期间
根据《资产置换协议》,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评估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所在月份的最后一日(包括当日)止的期间,为过渡期。因此,本次交易的过渡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三、标的资产过渡期间审计情况
上市公司聘请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重大资产置入的标的资产珠江城服过渡期间损益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中职信审专字(2023)第0797 号)。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本次交易的过渡期间,珠江城服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898,507.74元,在过渡期间未发生亏损,因此珠实集团无需现金补偿,珠江城服过渡期期间产生的收益归上市公司享有。
四、备查文件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中职信审专字(2023)第0797号)。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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