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8 简称证券: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7
浙江健盛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9月21日
(2)股东大会地点:浙江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一路111号,浙江健盛集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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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开,董事长张茂义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任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
3、董事会秘书张望望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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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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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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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提案表决的有关信息说明
在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中,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和无关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丽芬、陈治铭
2、律师见证结论:
本所律师认为,健盛集团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 在线公告文件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健盛集团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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