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承义法字第00317号
致:安徽省中鼎液压密封件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需求,深圳承义法律事务所接纳安徽省中鼎液压密封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委托,分派束晓俊、方娟侓师(下称“本律师”)就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出示法律服务合同。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质和集结、举办程序
经核实,本次股东大会是通过企业第九届董事会集结,企业已经在2024年11月30日在证监会特定信息披露网站或深圳交易所平台上公布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16日15:00在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开发区中鼎股份产品研发大厦股东会会议厅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质和集结、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
经核实,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意味着493人,意味着股权数量595,926,958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45.2664%,均是截止到2024年12月9日(除权日)在下午买卖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意味着2人,意味着股权数533,023,821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40.4883%。根据网上投票股东491人,意味着股权数62,903,137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4.778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还因董事、公司监事、一部分高管人员,本律师也当场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工作的人员资质符合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经核实,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提案为《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上提议由企业第九届董事会明确提出,以上提议与会议报告一并展开了公示。本次股东大会并没有临时性提议。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人资格及提议明确提出程序均符合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人资格及提议明确提出程序均符合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
经核实,本次股东大会依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要求的表决程序流程,采取现场书面形式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就递交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提案展开了决议。两位股东代表、一名公司监事和本律师对现场会议的表决票展开了核对和统计,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网上投票结论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股东大会选用中小股东独立记票。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为: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允许595,390,23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099%;抵制238,528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400%;放弃298,2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50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允许62,366,409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1467%;抵制238,528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3792%;放弃298,2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741%。
经核实,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与本次股东大会决定一致。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得到合理投票权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流程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果建议
总的来说,本律师觉得: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质和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提议、决议流程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申请的相关决定真实有效。
深圳承义法律事务所 责任人:鲍金桥
经办人员侓师:束晓俊
方 娟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87 股票简称:中鼎股份 公示序号:2024-061
安徽省中鼎液压密封件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公示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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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1、法律事务所名字:深圳承义法律事务所
2、印证侓师:束晓俊 方娟
3、总结性建议:印证律师认为,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质和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提议、决议流程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申请的相关决定真实有效。
五、备查簿文档
1、安徽省中鼎液压密封件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
2、深圳承义法律事务所有关安徽省中鼎液压密封件有限责任公司举办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省中鼎液压密封件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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