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公告号:2023-043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9月15日
(2)股东大会地点:澳柯玛创新中心22楼公司会议室,青岛西海岸新区太行山路2号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程序和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公司独立董事孟庆春先生、黄东先生授权独立董事周永梅女士代表出席会议并签署相关文件;
2、公司监事5人,出席4人,公司监事宁文红女士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徐玉翠女士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项目完成并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终止部分募集项目,永久补充剩余募集资金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力,郭备
2、律师见证结论: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 网上公告文件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为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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