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景 公告编号:2023-039
新风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一些董事和监事提前终止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和减持结果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减持计划实施前,新风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安守冰先生持有801、85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730%;总工程师尹鹏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23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75%;马云生先生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192、8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78%,公司总股本占减持计划披露日的0.8983%。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3年8月8日,公司披露了《新风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号:2023-035)。安守冰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总股份不超过200股和464股,即总股本不超过0.1432%。;尹鹏飞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共计不超过6558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0469%;马云生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821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45%。
2023年9月15日,公司收到安守冰先生、尹鹏飞先生、马云生先生发布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书》。截至2023年9月15日,安守冰先生、尹鹏飞先生、马云生先生均未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减持公司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没有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一)部分董监高因下列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况:安守冰先生、尹鹏飞先生、马云生先生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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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际减持情况是否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承诺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间隔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未实施减持。
(4)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未实施减持。
(五)减持计划是否提前终止 √是 □否
由于安守冰先生、尹彭飞先生、马云生先生结合自身情况和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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