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清算审计报告出示日:2024年12月16日
清算审计报告送出去日:2024年12月30日
§1 重要提醒
浦银安盛招睿优选3月持有期复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下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证监批准〔2023〕1146号《关于准予浦银安盛招睿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准许申请注册,于2024年2月6日创立并正式运行。
为顺应市场环境破坏,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浦银安盛招睿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相关承诺,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和本基金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建议停止《浦银安盛招睿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上述事项。依据基金托管人2024年11月19日公示的《关于浦银安盛招睿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下称“《决议生效公告》”),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4年11月1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浦银安盛招睿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自该日起起效。依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终运行日为2024年11月19日,自2024年11月20日进到结算期。
基金托管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电梯法律事务所于2024年11月20日构成基金资产清算小组执行基金资产清算方案,然后由毕马威华振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审计报告进行审计,上海通力电梯法律事务所对清算审计报告出示法律意见。
§2 资管产品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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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金运作状况简述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批准〔2023〕1146号文准许申请注册,由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浦银安盛招睿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承诺于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2月2日向社会公布发售募资,《基金合同》于2024年2月6起效。《基金合同》起效日的基金总份额为279,202,828.14份。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起效日至最终运行日期内,本基金正常运转。
为顺应市场环境破坏,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浦银安盛招睿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相关承诺,通过和本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建议停止《浦银安盛招睿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上述事项。依据基金托管人2024年11月19日公示的《关于浦银安盛招睿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4年11月1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浦银安盛招睿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自该日起起效。依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终运行日为2024年11月19日,自2024年11月20日进到结算期。
§4 财务报表
4.1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要素:浦银安盛招睿优选3月持有期复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汇报截至日:2024年11月19日
企业: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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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结算表格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台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浦银安盛招睿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合同约定的资产估值和会计核算方法及证监会公布的相关规定及许可的基金行业实务以结算基本编写。于本基金最终运行日,所有资产以摊余的金额与原帐面价值孰低计量,债务以预计需要偿还金额计量检定。因为汇报特性而致,本结算表格并没有较为期内相关数据列报。
2、汇报截至日2024年11月19日(股票基金最终运行日),基金认购总金额4,350,592.10份,在其中浦银安盛招睿优选3月拥有混和(FOF)A类份额净值1.0121元,基金认购229,137.99份;浦银安盛招睿优选3月拥有混和(FOF)C类份额净值1.0095元,基金认购4,121,454.11份。
3、本财务报表早已毕马威华振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审计,注册会计帝国蓓、欧梦溦签名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1480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5 结算状况
自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16日止(即清算期间),基金资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财产、债务进行清算,所有清算工作按结算标准和结算办理手续开展。实际结算如下:
5.1资产处理状况
5.1.1本基金最终运行日银行存款余额金额为305,684.94元,在其中活期储蓄rmb305,386.71元,计入活期利息rmb298.23元。清算期间活期储蓄收入支出净收益金额为4,175,475.80元,记提活期利息rmb1,126.80元。于结算完毕日银行存款余额金额为4,482,287.54元,在其中活期储蓄rmb4,480,862.51元,计入活期利息rmb1,425.03元。本基金最终运行日的应收利息中没有计息的那一部分和自2024年11月20日本基金进到清算方案起止基金资产退还投资者前一日止期内本基金存款、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产生的利息收益,会由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垫付,待具体计息资产到账后再偿还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与以往预计数所形成的差别也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担负,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垫资滋生利息归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全部。
5.1.2本基金最终运行日结算备付金余额为rmb581.80元,在其中上海最低结算备付金rmb564.16元,计入上海最低结算备付金贷款利息rmb16.44元,计入深圳市最少结算备付金贷款利息rmb1.20元。以上上海最低结算备付金在清算期间调节入银行托管户rmb564.16元,记提上海最低结算备付金利息费用rmb0.57元,于结算完毕日结算备付金余额为rmb18.21元,在其中计入上海最低结算备付金贷款利息rmb17.01元,计入深圳市最少结算备付金贷款利息rmb1.20元。
5.1.3本基金最终运行日存出保证金余额为rmb8,024.64元,在其中上海市存出保证金rmb7,803.78元,计入上海市存出保证金帐户贷款利息rmb23.98元,深圳市存出保证金rmb196.46元,计入深圳市存出保证金贷款利息rmb0.42元,以上上海市存出保证金在清算期间调节入银行托管户rmb7,803.78元,记提上海市存出保证金利息费用rmb4.55元,深圳市存出保证金在清算期间调节入银行托管户rmb196.46元,记提深圳市存出保证金利息费用rmb0.13元,于结算完毕日存出保证金余额为rmb29.08元,在其中计入上海市存出保证金贷款利息rmb28.53元,计入深圳市存出保证金贷款利息rmb0.55元。
5.1.4本基金最终运行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rmb2,795,550.30元,均是私募投资,均于清算期间处理转现,于结算完毕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rmb0.00元。
5.1.5本基金最终运行日应收款结算款余额为rmb1,379,899.65元,于清算期间确定应收款结算款rmb2,792,446.71元,取回结算款rmb4,172,346.36元,于结算完毕日应收款结算款余额为rmb0.00元。
5.2债务偿还状况
5.2.1本基金最终运行日应对赎出款余额为rmb5.97元,于清算期间确定应对赎出款rmb213.38元,付款赎出款rmb219.35元,于结算完毕日应对赎出款余额为rmb0.00元。
5.2.2本基金最终运行日应对管理人报酬余额为rmb2,099.71元,于清算期间付款,于结算完毕日应对管理人报酬余额为rmb0.00元。
5.2.3本基金最终运行日应对管理费余额为rmb479.68元,于清算期间付款,于结算完毕日应对管理费余额为rmb0.00元。
5.2.4本基金最终运行日应对基金管理费余额为rmb795.43元,于清算期间付款,于结算完毕日应对基金管理费余额为rmb0.00元。
5.2.5本基金最终运行日应交税金余额为rmb1,795.79元,于清算期间付款,于结算完毕日应交税金余额为rmb0.00元。
5.2.6本基金最终运行日其他负债余额为rmb92,121.68元,包含冲减信息公开费rmb77,091.68元,冲减监理费rmb15,000.00元,应对金融机构往账服务费rmb30.00元,于清算期间记提金融机构往账服务费rmb30.00元,支付银行往账服务费rmb30.00元,记提应对赎回费用rmb0.02元,付款赎回费用rmb0.02元,于结算完毕日其他负债余额为rmb92,121.68元。
5.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状况
企业: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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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资产处理及债务偿还之后的剩下财产分配状况
企业: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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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关于浦银安盛招睿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承诺,将股票基金财产清算之后的所有剩下财产扣减基金资产清算费用、缴纳所欠税款并偿还股票基金负债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认购比例进行分派。自此次结算期结束日次日至基金资产退还投资者前一日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后面所产生的各种划付服务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担负。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速优惠价速率,基金托管人将以自有资金垫付此笔账款(该额度可能和具体计息额度存有稍微差别),供优惠价分派应用。基金托管人垫款资金及其垫资到帐日起滋生利息将在结算过后退还给基金托管人。
5.5 基金资产清算审计报告的告之分配
本清算审计报告早已基金管理人核查,在经会计事务所财务审计、法律事务所出示法律服务合同后,报证监会办理备案同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示。清算审计报告公告后,基金托管人将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承诺及时分派。
§6 备查簿文件名称
6.1 备查簿文件名称
1、浦银安盛招睿优选3月持有期复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结算财务报告及财务审计报告
2、上海通力电梯法律事务所有关《浦银安盛招睿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储放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89号S2座1-7层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地。
6.3 查看方法
投资者可在上班时间内至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地完全免费查看。
浦银安盛招睿优选3月持有期复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清算审计报告出示日:2024年12月16日
清算审计报告公示日:2024年12月30日
浦银安盛招睿优选3月持有期
复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清算审计报告提示性公告
浦银安盛招睿优选3月持有期复合型基金中基金(FOF)自2024年11月20日起进到清算期。清算审计报告全篇于2024年12月30日在本公司网址(www.py-axa.com)和证监会股票基金电子器件公布网址(http://eid.csrc.gov.cn/fund)公布,供股民查看。如有问题拨打我们公司客服热线(400-8828-999或021-33079999)资询。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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