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股票简称:博敏电子 公示序号:临2024-104
博敏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为分公司申请办理银行信贷做担保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被担保人名字、是不是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江苏省博敏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江苏省博敏”)系博敏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 此次担保额度及已具体为他们提供的担保余额:此次担保额度金额为5,000万余元,公司已经实际为江苏省博敏所提供的担保余额金额为105,835.25万余元(没有此次)。
● 此次贷款担保是否存在质押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总计总数:无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一)贷款担保基本概况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及市场拓展融资需求,江苏省博敏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盐城市大丰分行(下称“邮政储蓄”)申请办理信用额度金额为5,000万余元,期为一年,企业在前述信用额度内为江苏博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且于2024年12月12日与邮政储蓄签订了《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上述情况贷款担保不会有质押担保状况。
(二)此次担保事项履行内部结构决策制定
企业分别在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8日举办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允许企业2024本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就综合授信额度里的股权融资给予合计不超过26亿的担保额度(在其中为下级负债率70%之上的子公司给予新增加贷款担保总额不超过5亿人民币,为下级负债率70%下列的子公司给予新增加贷款担保总额不超过21亿人民币),担保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止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一个新的对外开放担保额度预估之日止,在相关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示序号:临2024-034)、《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4-036)和2024年5月29日公布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示序号:临2024-050)。
此次贷款担保前,企业为江苏博敏已具体所提供的担保余额金额为105,835.25万余元;这次贷款担保后,在相关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及期限内,企业可以为江苏省博敏给予新增担保额度金额为168,000万余元。
此次新增加担保额度在企业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不必再度执行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流程。
二、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被担保人名字:江苏省博敏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5766734358
注册及关键办公地址: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永圣路9号
创立日期:2011年6月8日
注册资金:70,000万人民币
法人代表:钟青
业务范围:高档pcb电路板(高双层PCB板、随意阶HDI、刚柔相济FPC)、新式电子元件、感应器、物联网技术RFID无线天线、SIP一体化集成化元器件、半导体元器件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市场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限制企业运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与技术以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省博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份。江苏省博敏并不属于失信执行人,不会有影响到偿债能力指标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江苏省博敏总资产为265,237.88万余元,总负债为169,649.81万余元,在其中银行借款金额达74,346.93万余元、营业利润金额达117,739.13万余元,资产总额为95,588.07万余元,2023年实现营收为85,941.76万余元,净利润为-7,330.52万余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江苏省博敏总资产为298,387.27万余元,总负债为202,582.65万余元,在其中银行借款金额达107,338.67万余元、营业利润金额达142,699.30万余元,资产总额为95,804.63万余元,2024年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为85,705.08万余元,净利润为216.56万余元。(以上数据没经财务审计)
三、担保协议具体内容
担保额度:rmb5,000万余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担保
担保期限:(1)为主导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期满之日起三年;(2)债权人与借款人就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达到贷款展期合同的,担保期限为自贷款展期协议书再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期满之日起三年;(3)如果发生法律法规、相关法规或主协议约定事宜,造成主合同债务提早到期,担保期限为独立合同债务提早期满之日起三年;(4)主合同规定借款人可分期执行还款义务的,担保期限按历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一期债务履行期限期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期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1)包含借款人在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还款本金、贷款利息(包含但是不限于贷款利息、利滚利、罚息及逾期利息)、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税金、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实现债权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费用、拍卖费、差旅费报销等,但法律、政策法规、行政法规等强制要求债务人承担花费以外);(2)借款人在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收取的一切其他账款;(3)债务人为推进合同项下的利益而造成的相关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用等);(4)担保人在贷款担保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收取的所有其他账款;(5)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应该由担保人承担花费以外。
这次贷款担保不会有质押担保状况。
四、贷款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化
此次担保事项系为了实现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与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需求,公司具有被担保方控制权,并且其目前运营稳步增长,因而贷款担保严控风险。有益于分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市场拓展产生不利影响,具有重要性和合理化。
五、股东会建议
股东会觉得:本次贷款担保是为了达到江苏省博敏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江苏省博敏经营情况平稳,资信情况优良,贷款担保严控风险,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企业股东的利益。以上贷款担保公平公正、相等,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因而,允许此次担保事项。
六、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总数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达353,976.58万余元(均系企业为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间所提供的贷款担保,不会有给其他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77.63%(没有此次贷款担保)。现阶段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在保余额为119,535.25万余元(没有此次贷款担保)。
备注名称:贷款担保总金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并未应用信用额度与贷款担保实际发生账户余额总和。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企业无贷款逾期对外担保。公司未对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做担保。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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